⑴ 新加坡的鞭刑 是几岁到几岁,还有要打几鞭
《新加坡刑事诉讼法》规定,鞭刑对象仅限于50岁以下的男性(在这一点上倒还体现了对妇女的保护);对成年人最多可以鞭打24下;对7—16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鞭打10下!
在克林顿还在担任美国总统的时候,新加坡警察查明,新加坡某豪华住宅区的多辆高级小轿车被乱涂乱画乃美国人麦克西等人所为,而且被这个美国人涂鸦的物品多达454件,由此他被新加坡法院判处4个月徒刑,外加罚款及6下鞭刑的处罚。
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美国人一向把自己看作世界老大,从来都是自信心爆棚,哪里受得了新加坡人给他们的窝囊气。于是,美国的舆论界大肆对麦克西进行声援,认为鞭刑违背人道。美国参议院也郑重其事地通过决议,要求美国政府阻止新加坡对美国人动用鞭刑。美国议会是立法机构,议院通过的决议有法律效力,所以美国总统克林顿通过外交途径向当时的新加坡总统王鼎昌紧急发出呼吁。怎么说美国也是世界头号超级大国,新加坡总统不能不给美国总统克林顿一点面子,所以对麦克西从轻发落:由鞭刑6下改为鞭刑4下,不可一世的美国人麦克西被打得哭爹喊娘,血肉模糊!这就是轰动世界的"麦克西事件"。
这一事件促使新加坡媒体进行了调查。新加坡最权威的海峡时报所作的民意调查显示,新加坡90%的人认为应该继续维持鞭刑,79%的人认为对涂鸦行为应该施以鞭刑,认为对强奸犯应该处以鞭刑的人更是多达99%!
但是持反对意见的人也大有人在,就连曾经担任过新加坡劳工阵线领袖的新加坡人戴维也认为:鞭刑制度是一种野蛮与荒谬的制度,它贬抑了个人尊严!
新加坡所特有的鞭刑制度将何去何从,我们只有拭目以待了。
⑵ 在新加坡学校真的有权体罚学生吗
新加坡可以体罚学生。但是,一般老师不可以体罚,只有校长和训导主任可以。体罚的方式是鞭打。
话说昨天偶也有看这个电影 - -
⑶ 新加坡的鞭刑是什么回事
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是一个有鞭刑的国家。新加坡法律规定,法院只对犯了强奸、严重伤人、破坏公物、触摸女性的敏感部位等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
一般来讲,鞭刑是由狱中的特种部队执行。行刑的鞭子大约长1米,粗的一端由狱警握着,尖的一端将重重打在犯人的屁股上。在执行鞭刑时,都有医师在场检验,也会有几名高级官员在旁观看及做记录。鞭打时,犯人的双手及脚被绑成“大字”。每打一鞭,医师必上前检查,一直到该犯人的体力承受不住为止。若法官判4鞭,到了第3鞭时犯人承受不了,医师就会上前检查。若是医师认为犯人的身体状况目前不适合再承受鞭打,余下的一鞭将留到下次证明可承受时再补上。在一般的情形下,鞭打两三下,再强壮的犯人都会承受不住,有些人甚至会昏倒。在承受鞭打后,犯人2至4个星期内都没法坐下,医师会定时检查他的身体状况。
在新加坡,女人和50岁以上、18岁以下的男人是不用受鞭刑的.
⑷ 新加坡有给儿童鞭刑的吗
新加坡的鞭刑是比较残酷的,一般一次处刑是一鞭,打的皮开肉绽的,然后回去养伤,等伤好以后再受第二鞭,可见对于罪犯的身体惩罚和心理震慑是非常严重的.受过鞭刑的罪犯再犯率很低.
是打屁股!
行刑的鞭子大约长1米,粗的一端由狱警握着,尖的一端将重重打在犯人的屁股上。在执行鞭刑时,都有医师在场检验,也会有几名高级官员在旁观看及做记录。鞭打时,犯人的双手及脚被绑成“大字”。每打一鞭,医师必上前检查,一直到该犯人的体力承受不住为止。若法官判4鞭,到了第3鞭时犯人承受不了,医师就会上前检查。若是医师认为犯人的身体状况目前不适合再承受鞭打,余下的一鞭将留到下次证明可承受时再补上。在一般的情形下,鞭打两三下,再强壮的犯人都会承受不住,有些人甚至会昏倒。在承受鞭打后,犯人2至4个星期内都没法坐下,医师会定时检查他的身体状况。
⑸ 孩子不坏这部电影的观后感350字
⑹ 求一篇《小孩不笨2》的观后感要一篇2000字左右的 请尽快回复我 谢谢了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小孩不笨》这部电影很多人都看过,也应该去看。因为缺少沟通,让孩子的心灵走向了堕落,他们不懂得如何表达他们对孩子对学生的爱。这部电影给我们的不仅是感动,而且更多的是感悟和思考——对孩子我们懂多少,我们怎样才能教好引导好他们? 新加坡的这两个家庭三个孩子,因为忙而无法跟孩子交流,认为拳打脚踢是管教的最好方法,却不知道心和心的交流是最好的沟通方式,是传递爱的桥梁。他们只顾着自己的工作,只会打孩子,难道这样就是管教孩子,这样就是关心疼爱孩子吗?有的家庭什么都有其实家里什么都没有,而有的家庭似乎什么都缺,但拥有却很多。 人总是想得到别人认可、欣赏和赞扬的。但谁又能完全能做到这一点,投去欣赏的目光和说出赞扬的话语呢?那怕仅是一个微笑,一个掌声,都能给人以无限的动力。在这个家庭,杰利,成绩都拿甲等却很少得到父母的表扬,杰利的哥哥TOM作文不错,但总是受到妈妈的谴责......,从未得到过父母的认可,对孩子要求很高。爱是一个令人陶醉的字眼,能创造出人们五光十色的生活,会给生活创造出无限广阔的空间。爱的力量是巨大的,但过分的爱就等于溺爱,溺爱并不等于教育。 孩子的童年生活是天真无暇的,总是对一些事物充满着好奇心,这个事物是怎么来的,总想寻根究底,但他们却置之不理。有一些事情我们直接解释不了,但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巧妙地回答。孩子的童年应该是充满着乐趣的,但是他们的却没有,父母只管着上下班,只管着工作赚钱,只管着孩子的学习,没有和他们出去玩,他们之间没有感情的交流,父母与他们缺乏沟通,让他们感到的是父母的冷落而不是父母的爱。杰利要演出,他是主演,当所有其他的小朋友都可以邀请到自己的父母参加时,他也想邀请自己的父母去参加,父母却因为要工作要赚钱而一再地推辞。杰利每晚都写着希望爸妈能参加自己的演出在纸上,挂在爸妈的门上他们却满不在乎,漠不关心,而且一次一次地把杰利的“邀请信”丢进了垃圾筒……,他那眼神看着爸爸妈妈,多么渴望,渴望父母能去看看自己的演出!为了买票杰利卖掉自己所有心爱的东西,但仍然凑不够钱,演出时间越来越临近了,他实在没有其他的办法,在商店就偷了阿姨的钱包……,后来父母才知道真相,一家人抱在一起痛哭流涕,流着悔恨的泪,高兴的泪,爱的泪……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传道受业解惑者,是学生心灵的培养者,是学生的知心朋友。那些学生学习不好,有位女同学考华文只考了十分,符老师没有开导和鼓励而是怒火冲天般的责骂,还要留下来补习直到懂为止。是的,学生没上进,老师有很大的责任,但在责怪他们强迫他们学习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想想自身是否有不当的地方,是否教学的方式出了问题,是否是对学生了解不够。一所学校的“先进生产力”就是教师的教学能力,在学校,教师应以学生为主,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找到开启学生心灵的钥匙,因材施教,千篇一律的教学方式只会误人子弟。 学校是一个育人的地方,有着学校的规章制度。杰利的哥哥和成才跟别人打架,学校要开除他们,父母苦苦地哀求校长,但他们为什么之前就没有好好地爱他们的孩子,这难道不是他们的错?学校给杰利的哥哥施行鞭刑,当着学生的面痛打着一个学生,学校有给学生受教育的义务,也有给学生惩罚的权利吗?用类似的惩罚方式在很多学校都曾出现过,这不仅没有好处,反而会让学生产生心理问题,会让学生留下心理阴影,会让学生对学校产生恐惧,有的甚至会危及到他们的生命。 为了找一所能收留成才的学校,一位不识字腿又残疾的爸爸找了一百多所中学……成才和TOM因抢劫而被殴打,正好被爸爸撞见,爸爸为营救儿子而被推倒撞到地上……生命危在旦夕,他很爱成才,却不知道怎么爱。在弥留之际,感谢了校长“收留”成才继续在学校读书,还流着泪对成才说了他刚学会的英文“I love you!”。他们都归还了老太太的项链,难道社会就不能宽容那些知错能改的人吗?更何况他们只是孩子。 每个人都有好的一面,我们就不能多看他们的优点,为什么还要扩大他们的缺点呢? 天底下没有教不会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父母。过错谁不会不犯,人非圣贤,熟能无过?资源放错地方就是垃圾,而垃圾,放对地方就是资源。一个不好的苹果削去坏的还可以吃,但若是扔掉就什么都没有了。 父母和老师都是孩子和学生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影响着他们。要适当地教导他们,而不要一味地谴责他们,要教他们的是怎么钓鱼,而不是买鱼送给他们。 现在仍然有不少的父母忙着工作赚钱,缺少了沟通,以为只要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就足够了,却不知道孩子更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和赏识。 现在仍然有不少的老师只顾着上自己的课,缺少了交流,以为只要机械式的灌输知识就能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却不知道学生更需要的是老师的鼓励和肯定。 在这个社会里,人们越来越忙,生活越来越富裕,却越来越没有时间关注爱,越来越不知道如何表达爱。师生之间、同学之间、朋友之间......越来越难以走进彼此的心灵。常此下去,我们的心开始慢慢地变得冷漠,开始慢慢地变得无情......爱、赏识、关怀将何时何地飘落、成长、开花?
⑺ 谁能给我讲讲新加坡的"鞭刑"
新加坡乃继承英国的法律体制。其鞭刑制度,亦源于英国。英国在1861年通过刑法修正案,将鞭刑制度仅限于十六岁以下的犯人,同时英国兴起废止死刑的讨论,连带地也对于鞭刑的人道性质进行讨论。除了对于青少年犯保留鞭刑制度外,英国国会也在个别的法案中,对于某些犯罪施以鞭刑,例如:1898年通过的「取缔流氓法修正案」(Vagrancy Act Amendment Act),对于藉剥削娼妓为生者,以及1912年通过的「白奴贩卖法」(White Slave Traffic Bill)对于贩卖人口者,都处以鞭刑。不过,实际上实施的甚少。反倒是在青少年犯的鞭刑甚多,从1858至1860年,每年平均590名;1893年达2900名;到1900年则高达3400名,以后每年降至2000名左右。直到1948年,英国国会通过刑法修正案(Criminal Justice Act of 1948),将青少年犯改移送感化院取代鞭刑,英国才正式废止鞭刑制度 。
新加坡的独立(1959)是在英国废止了鞭刑之后,但仍继续实施鞭刑。不独新加坡,今日世界上共有十七个国家实施类似鞭刑 ,但在东南亚国家中,只有马来西亚与新加坡二国采行而已。目前新加坡处罚鞭刑之种类,在1966年通过一个以维护市容为目的,也就是著名的「破坏法」(Vandalism Act),来以重罚处罚涂鸦及破坏公私财产的行为之前,新加坡鞭刑仅限于刑法中造成人民身心重大伤害的罪嫌,包括:重伤害、抢劫、强暴及猥亵等罪。新加坡独立前,殖民地政府因为母国英国早已废止鞭刑,因此对于鞭刑的态度极为保守。例如1953年判决Cim Thian Hen & Others v. Regina案,首席大法官Murray-Aynsley就认为单纯的犯抢劫罪也许已侵犯人身,但还不算太残暴,所以不必给予鞭刑。但在独立后,情况就大幅改变;例如:1959年的Yong Pak Yong v.P.P. (Public Prosecutor),首席大法官Wee Chong Jin便认为恐吓罪已属可处鞭刑之罪,1963年的Anwar v. P.P.,一案,法院认为在种族冲突时期,不尊敬其它宗教的话,亦属可处鞭刑之罪。
关于鞭刑处罚,新加坡刑事诉讼法(Criminal Procere Code )第231条规定,鞭刑的对象仅限于五十岁以下的男性;第229条规定,成年犯可处罚至多不能超过二十四鞭;青少年犯(七岁以上,未满十六岁)则最多以十鞭为限;新加坡对于儿童,都可施以鞭刑,更是西方社会所不可容忍者。此外,对于刑鞭的尺寸,法律也有特别规定。成年犯的刑鞭,横宽不能逾1.27公分,未成年犯的刑鞭横宽则更小。
新加坡在执行鞭刑时也强调杀鸡儆猴的功效,在执行时,虽然没有采行公开行刑的方式,但每次执行时以三鞭为限,待伤势复元后——至少三个月,才继续执行。并且行刑前须经医生做健康检查,行刑过程倘犯人不能承受时,也会中止鞭刑。同时,如果医生认定犯人的身体再也无法承受鞭刑时,可以申请法院免除鞭刑,但法院得易以徒刑,最高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这些制度乍看之下,这是一个符合人道精神的刑罚,但是在犯罪心理学上,无疑是一个高招,它暴露出鞭刑的可怕:分期执行鞭刑,每次疗伤三个月,期间犯人只能卧睡,所以整体行刑的时间甚长,同时,鞭刑后的疤痕,将终生留在身上,形成一个永远无法抹灭的烙印。因此,一般犯人即使被处以鞭刑的鞭数虽少,但已足以使犯人终生受到震吓的作用。故新加坡的累犯甚少,多半基于对于鞭刑的恐惧。
李光耀在1966年公布「破坏法」后,便将鞭刑超越刑事制裁手段的角色,进一步作为维持社会治安的工具。按理说,在政府公共建筑物上张贴广告、标语或喷漆,既不会妨害公共卫生、秩序,也不是暴力犯罪,一般国家多半处以罚金了事,但李光耀的「破坏法」却对这种行为施以三至八鞭的鞭刑,这种严厉的处罚,为世界各民主国家所罕见。新加坡的鞭刑,之所以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主因是在1994年发生了一件麦可费事件(Micheal Fay),才将世人对新加坡的印象,由外表花木扶疏、秩序井然的现象,转变到认知新加坡之所以达到此外观,却是采行了极为严苛的鞭刑手段。所以,麦可费事件可说是新加坡鞭刑制度的最佳示范。
⑻ 新加坡哪个电视剧里提到学生的鞭刑,有校长的讲话
小孩不笨
⑼ 为什么新加坡对7—16岁的儿童也处鞭刑10下
新加坡法律没有对孩童施予鞭刑,一般孩童如果有严重的犯法,家长将受传召,孩童会交由感化院处理。
土生新加坡人的回答。
⑽ 学生帮老师接生孩子电影叫什么
这个电影名字叫《小孩不笨》。
这个电影的名字叫《小孩不笨》,是由星霖电影私人有限公司出品的105分钟新加坡儿童喜剧电影,由梁智强执导,黄柏儒、洪赐健、李创锐等主演,于2002年2月9日在新加坡上映。
该片讲述了国宾、文福、泰瑞三个就读EM3课程的小孩子,如何应付学业以及三个家庭的互动和冲突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