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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电影片段

发布时间: 2022-05-17 13:03:18

① 纪录片可以引用视频吗

纪录片可以引用视频。

纪录片中除了自己拍的镜头以外,你也可以采用一些其他的视频素材,可以加一些特效,或者说也可以采用其他的地方的视频素材,这些都是可以的,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你想拍什么样的视频。个人觉得像这种纪录片的话,一定要摆脱无聊枯燥这几个形容词。

详细说明:

纪录片是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以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并对其进行艺术的加工与展现的,以展现真实为本质,并用真实引发人们思考的电影或电视艺术形式。纪录片的核心为真实。电影的诞生始于纪录片的创作。

我国法律规定,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者说明某问题的时候可以适当引用电影作品片段。但是法律对片段长度没有明确的界定。 广电总局对电视作品的时间限制也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

如果经过审理,司法机关认为该引用具有恶意或者明显超过了 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的目的范围 则可以判定侵权。

② 制作的视频当中会引用一些电影片段的话,如何避免版权纠纷,请问引用比例是否有规定

引用行为都是侵犯版权的,在没有版权许可的情况下,引用了,如果没有特大收益或者名誉损失,一般著作权人不会追求,但如果你产生了巨大收益或者对原作品早晨名誉损失了,人家就会起诉你赔偿。山东省版权服务中心

③ 购买的正版电影,如果在网上引用了部分片段是否侵权

如果没有购买相应的广播权,在网上播放部分片段仍可能侵权,除非你能证明用于研究、非盈利等等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

④ 培训机构引用电影片段等侵权吗

您好,一般不属于侵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12种情形下,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不支付报酬而使用的行为不需要担责,称之为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在非商业及非营利性的教学使用中,对部分作品(包括已发表的且作者没有声明禁止使用的作品)在不影响或基本不影响其本身市场及潜在市场、作品价值的情况下进行的使用。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⑤ 纪录片里引用一些影视剧的片段算是侵权吗

我国法律规定,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者说明某问题的时候可以适当引用电影作品片段。但是法律对片段长度没有明确的界定。
广电总局对电视作品的时间限制也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
如果经过审理,司法机关认为该引用具有恶意或者明显超过了 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的目的范围 则可以判定侵权。

⑥ 如果我剪辑视频用了别人的电影,算不算侵权。然后。。。我该怎么做

如果剪辑视频用了别人的电影,算不算侵权要根据具体的使用方式、使用目的以及使用的量来看,如果是属于以下情况的,则不构成侵权: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3、然后表示如有侵权之处请速联系,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

⑦ 再解释词语是搬用了影视片段,算侵权吗

你问的是在解释词语时搬用了影视片段算侵权吗?不算的。
解释词语时搬用影视片段是引用。只要不用做商用获取利益就可以。
我国法律规定,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者说明某问题的时候可以适当引用电影作品片段。但是法律对片段长度没有明确的界定。广电总局对电视作品的时间限制也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如果经过审理,司法机关认为该引用具有恶意或者明显超过了,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的目的范围,则可以判定侵权。

⑧ 引用电影画面属于侵权吗

法律分析:引用电影画面是否构成侵权,需要视情形而定。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为: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⑨ 电影剧照引用有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者说明某问题的时候可以适当引用电影作品片段。但是法律对片段长度没有明确的界定。
广电总局对电视作品的时间限制也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

如果经过审理,司法机关认为该引用具有恶意或者明显超过了 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的目的范围 则可以判定侵权。

电影作品中出现明显的肖像是要付费的。无论出现几秒钟。这明显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⑩ 电影画面引用是否侵权

算侵权的,但具体规则还没有那么严格。
我国法律规定,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者说明某问题的时候可以适当引用电影作品片段。但是法律对片段长度没有明确的界定。
广电总局对电视作品的时间限制也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
如果经过审理,司法机关认为该引用具有恶意或者明显超过了,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的目的范围,则可以判定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