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名字 :欧美一部电影 男主角最后变成了虫子 去救女主角
根据所述剧情,这是影片《天际浩劫》。
导演:科林·施特劳斯/格雷格·施特劳斯
编剧:Joshua Cordes/Liam O'Donnell
主演:艾里克·巴弗尔/唐纳德·法森/斯考蒂·汤姆森/布兰特妮·丹尼尔/大卫·札亚斯/更多...
类型:动作/科幻/灾难
制片国家/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⑵ 国产动画片《蚁王火柴头》
找了很久,结果只找到几张图片,还是黑白的......
很多人都说这动画已经绝版了......
⑶ 一个小生物,有个很长的触须。身体是圆的,胖嘟嘟的。好像是电影网出品的。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汪汪”它的毛很黑很黑,它的尾巴常常卷起来像一个小黑圈,它那黑珍珠大小的眼睛,它的脚印一朵朵梅花,它的牙齿尖尖的,像一座座小山,它睡觉的时候,耳朵紧贴着地上。
它的性格有些古怪,说它乖,它有时候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觉,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它想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我怎么叫唤,它也不回来。说它贪玩,可是它又是多么的尽职,只要门外有人走过,它就会“汪汪”地尖叫起来,直到主人听见为止。
我跟它相处得很好,只要看见我背起书包,它就在我的身边一直转个不停,好像在说:“小主人,别走,别走,再跟我玩一会儿!”放学回家,走到门口狗就已经在大门口摇着尾巴来迎接我。我常常在出门的时候,咬住我的裤角不放。
它要是看见一根骨头,它就像奥运会上的刘翔一样飞快地跑过去,咬着骨头跑回来,在院子里啃骨头,以防临近的小狗抢它的骨头,它啃完后,又跑出院子,就会息一下,伸出舌头,从舌头流下口水。
它只要见着了熟人,就会使劲的摇着像小姑娘辫子一样的尾巴,要是见到陌生人,就会发出“汪汪”的叫声。
它吃的食物有:骨头、鱼刺、火腿肠、鱼丸等食物。我刚把食物给放在地上,它便狼吞虎咽般地吃了下去,吃好后,要是谁给它吃的,就会对他摇尾巴表示你对它很好。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狗,这就是贪玩又乖又尽职又可爱的小狗,就是它让我学习进步,而且玩得很快乐,它和我在一个温暖无比的童年里开开心心地度过每一天每一年。
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猫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兔子是常见的饲养小动物。它的祖先是分布于欧洲、非洲等地的野生穴兔,现在世界各地均有饲养,有很多品种,比较优秀的有比利时兔、细毛兔、安哥拉兔等。
兔子的体毛为白色、褐色等。我更喜欢白色的,因为它看上去很纯洁,没有丝毫杂念。它的耳朵很长,能够灵活地向声源转动,听觉灵敏,而且由于布满毛细血管,竖立时可以散热,紧贴在脊背上时则可以保温。它的眼睛也很大,位于头的两侧,有较大范围的视野,但眼睛间的距离太大,要靠左右移动面部才能看清物体。鼻孔的鼻翼能随呼吸节律开合,嗅觉也很灵敏。嘴的上唇正中裂开成两片,故有“崩嘴”或“豁嘴”之称。两个嘴角向左右生长着辐射状有触觉功能的触须。上颌具有两对前后重迭的门齿,没有犬齿。它的颈短但转动自如,躯干伸屈灵活。四肢强劲,腿肌发达而有力,前腿较短,后腿较长,肌肉、筋腱发达强大,脚下的毛多而蓬松,适于跳跃、奔跑迅速,疾跑时矫健神速,像离弦的箭。在奔跑时还能突然止步,急转弯或跑回头路以摆脱追击。它的尾短,仅有5厘米左右,略呈圆形,故有“兔子的尾巴长不了”的说法。
兔的循环系统发达,脉搏、呼吸较快,新陈代谢旺盛;消化系统中,有发达的盲肠和大肠。
兔子是由野兔经长期驯化而来的,虽然被人喂养的历史亦已长久,但尚承袭着其祖先的不少习性。它们胆子很小,性情温和。善于挖掘洞穴。以草本植物及树木的嫩枝、嫩叶等为食。3至5个月发情时变得异常活跃,通常每胎产4到12仔。6至8个月达到性成熟。寿命为10年。
迄今,兔子仍保留其祖先白天潜伏洞中,夜间四处活动觅食的习性。故家免在白天除喂食时间外,表观安静、闭目睡眠,而一到了晚上,则十分活跃,采食频繁。兔子在晚上所吃的草料和水,约占总量的75%。所以,在喂养日程中,晚上要给足草料和水,日间尽量保持环境安静。
兔子胆小怕惊而善跑,当有突然响动就会马上戒备或迅速逃跑。对突然的喧闹或看到陌生人、狗、猫、蛇、鼠等出现,都会惊慌不已,会发出响亮的嘭嘭的跺脚声或奔跑和撞笼,以求潜逃躲避敌害。所以兔舍要保持安静,避免生人或其敌害动物的进入。
打洞穴居是兔子沿袭其祖先的本能之作。其“居室”是个一穴多洞口的,故有“狡兔有三穴”。在野生条件下,打洞穴居,具有防避敌害,保护自身,繁衍后代等重要意义。
兔子的门齿是终生生长的恒齿,必须啃咬硬物借以磨灭,才能避免过长,保持长短适中。为此,要定时向笼舍中投放一些可食的硬物如竹子、树枝之类,以满足需要。
我的小狗“点点”
在我外公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京八狗,它的名字叫――点点。它一身的棕色皮毛,头又圆又大,黑黑的眼睛像一颗珠子,眼睛下面有一个圆圆的鼻子,却很小,虽然小但是非常灵敏,有一小点气味它都能分辨得出来。它的四肢很发达,体格矫健,再加上那威武的神态,简直就是像一个保卫国家的战士。
点点非常有趣可爱。它吃饭的时候特别奇怪,吃一口东张西望,再吃一口还是东张西望,好像有人给他抢似的。点点跑步也非常快,有时候我都跑不过他。点点睡觉总是习惯把耳朵贴在地上,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它就会立刻醒来。家里人出出入入,它从来不叫唤,如果有陌生人一进来它就会“汪汪汪汪”的叫。
点点除了可爱、有趣、还调皮着呢,有一次,我回外公家,进了家门就把我的鞋脱下放到鞋柜上。这时,我的好朋友牛牛在外面喊我出去玩,我高声地答应者,急忙就找我的鞋,可奇怪的是,鞋柜上单单少了我的鞋,我把鞋柜都找遍了,也没有踪影。我暗暗嘀咕起来,真是见鬼了吗?刚刚一会,鞋子怎么就不翼而飞了吗?
我怀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故意给我藏起来。就对爸爸发起脾气来,非要爸爸还我的鞋。爸爸一脸的无奈,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见我的鞋。我开始大哭大闹起来,全家都惊动了,都帮我找鞋,可结果还是竹篮子大水一场空,没有找到。就在全家人纳闷的时候,点点慢吞吞从窝里爬出来,嘴里叼着正是我的一只鞋,摇着尾巴,讨好地在我的腿边晃来晃去。哎哟,原来罪魁祸首是点点呀,弄得我这是哭笑不得。
这就是点点,它给我童年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可爱的小白兔
周末,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动物园看动物。
我们看见了可爱的猴子,笨重的大黑熊,凶恶的棕熊,漂亮的大熊猫等动物之后忽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用细木板做的栅栏围成的小小动物园。我想:动物园里还有一个小小动物园,进去看看吧!只见门上写着:“世界上最温顺的动物。”我便好奇的走了进去。噢!最温驯的动物原来是兔子和小羊。我看到其他小朋友都在喂小兔子,我也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杯饲料,高兴地喂起了小兔子。我一转身,忽然发现一只可怜的小白兔,它的嘴上,鼻子上都破了,真可怜。我喂了它几片菜叶,它小心翼翼地吃着。我想小兔子嘴上的伤一定是抢食时不小心被其它小兔子弄伤的,或是被小朋友抓破的。我又喂了它几片叶子,它边吃边环顾四周,生怕被别的动物抢走了。
我又用树叶逗引它,它的前爪站了起来,用爪子一抓,树叶掉了下来,它高兴地吃了起来,它吃完就把脸贴在我的脚边,我用手抚摸着它的绒毛,软软的,它高兴极了,不停地用头蹭我的腿,我又喂了它几片叶子,它狼吞虎咽地吃着。我突然听到妈妈叫我,我看天色不早了,就向外走去,小白兔一蹦一跳地跟着我。我挥了挥手,跟它告别。我心里真高兴,我终于让它知道了,我是多么喜爱它!
小蚂蚁(一)
今天,阳光明媚,我准备来观察蚂蚁。 我首先看见了院墙边上有几只小蚂蚁,它们的身体就像三个小球连在一起,他的头比较大,顶着两只触角,嘴好像两把弯钳,胸部有点小,六条又长又细的腿就长在这儿;它的肚子圆鼓鼓的,就拖在后边了。它们全身黑色,就像披着一件黑衣服。我还发现一种头是黑的,身体是棕黄色的蚂蚁,它的头很大,比普通蚂蚁大3倍呢!
我觉得它们很好玩,就在墙边先放了一些糖,但是它们一点反应也没有。随后我又放了些米饭,可它们还是不领情,一只也不过来。我想了想,就去拿了些甘蔗,这下终于起了作用,一只蚂蚁爬了过来,它在甘蔗上爬了一下,马上就爬走了,接着我看它遇到了另外一只蚂蚁,碰了碰触角,就继续往前走去,但很快那另一只蚂蚁就爬到了甘蔗上……五分钟以后,那段甘蔗已经穿了件黑色的衣服——蚂蚁服,还在不停地动,而且越来越快;其他的糖、米饭也被蚂蚁占领,他们一只头上一个白点,浩浩荡荡的排了一条长长的队伍,往洞口前进。他们把糖、米都看成了黄金,不费力气,就把他们搬到了洞口。可是洞口太小怎么办?他们还挺聪明,把甘蔗一块一块的咬下来,送到洞口里。我吃好饭,又去看他们的时候,甘蔗已经无影无踪了。
小蚂蚁(二)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小狗
我有一个可爱的“小伙伴”,它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叫莉莉。
莉莉是卷毛的小白狗。那个白劲儿,真像冬天里洁白的雪;那种美丽就像童话世界里的灰姑娘一样迷人。
淘气的小猫
叔叔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猫。它身穿雪白的衣服,尖尖的耳朵,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绿宝石,尾巴长长的,神气极了。
一天,小猫看见地上有个毛线球,觉得很新奇。于是,它伸出爪子轻拨毛线球,毛线球就滚了起来,小猫越玩越带劲。看小猫那认真的表情,好像在想:“看你往哪里跑,我一定要抓住你!”小猫紧追不舍,最后,毛线球越滚越小,散成了一堆线。小猫怎么想也不明白:为什么毛线球追着追着就没了呢?小猫抖抖爪子,看着一地的毛线,无可奈何地走了。
小松鼠 [/b]
今天,我高高兴兴地回家看见两只可爱的小松鼠。他们那玲珑的小面孔镶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和三角形的小耳朵。他俩全身黑黑的,,但有几条白色花纹。他俩一个叫奇奇,一个叫菁菁。
小松鼠吃饭时很有趣,他们总是上半身坐着,把食物拿在手中,送近嘴中。吃玉米时,他们可是手脚并用把玉米粒拿下来一粒一粒慢慢吃,还只吃肉不吃皮。并且他们这吃一点那吃一点,真是猴子搬包谷的写照。小松鼠睡觉时就更有趣了,他们一个像小狗一样躺着一个像小刺猬一样卷着。你走过去只要发出一点声音他们便会立即醒来。“他们警惕性真高!”我总是这样对妈妈说。妈妈总是回答说“因为大自然是一个适者生存的地方。小松鼠如果不提高警惕那就会被吃掉的。”“那小松鼠不是不能睡好觉?真是好可怜!”妈妈总是淡淡一笑。
不久以后,因为我的失误菁菁悄悄的跑了。只留下了奇奇。他每天都蹲在那儿吃得也非常少,就呆呆的等在那儿。“真希望菁菁能回来!”“你知道为什么菁菁会跑?”妈妈笑着问我。“因为我的大意。”“错了,是因为菁菁需要自由,想要自由。”
几天过后,我轻轻拉开笼门。奇奇逗留了一会儿就跑了。妈妈走过来看着我,我笑着说:“奇奇也需要自由。”
莉莉虽然不会说话,但却能听懂人的语言,并能用它那条小尾巴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每当它得意洋洋的时候,尾巴就翘得老高。
莉莉十分老实。它可以整天像个毛绒玩具似的趴在某个角落里睡大觉,而决不会打扰你。你若认为这就是莉莉的天性,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当你看到它那一嘴尖尖的细牙时,肯定就会改变你的看法。
为什么这样说呢?当它着急的时候,也会像同类一样豪叫撕咬,向人们证明它的兽性。莉莉虽凶却不恶,也许用“忠厚”来形容它更为公平些。每当我遇到危险时,它总会毫不犹豫地来帮忙。
有一次,当我练习仰卧起坐,爸爸帮我按住双腿。当我累得起不来,嘴里发出痛苦的声音时,莉莉以为爸爸在打我,就猛扑到爸爸身上,拼命把他往一边拉。
更让我感动的是在大家都熟睡时,只要有一点声音,莉莉就会立刻跳起来,尽职尽责地保护主人安全,这才是莉莉的天性,也是我喜欢莉莉的真正原因。
我想,如果所有的人都具有莉莉那样的——忠诚善良的心,那该多好呀!
可爱的小狗
在众多的小动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狗。我还给它取来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可可。可可长着一个又大又圆的脑袋,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值闪亮。一张樱桃般的小嘴,一个敏灵的鼻子,一对尖尖的耳朵,尾巴翘翘的,一身金黄毛色,毛茸茸的,胖胖的身子。
有一次,我们一家人正在吃午饭,可可正在我的房间里睡觉,突然,可可闻到了香味,就顺着香味走了出来,可可来到我的身边后,汪汪汪地叫来几声,尾巴还一摇一摆呢!好像在说:“主人,主人,我饿了!快点给我吃的吧!”我知道可可一定是饿了,所以才跑过来!于是,我就顺手拿了一块光骨头放入可可的碗盆里了,可可看了看,闻了闻,就走了,可可在一旁说:“主人太不讲卫生了,竟然把吃过的拿给我吃!”可可不一会儿,又过来了,我又从我的碗里拿了一块有肉的排骨,放入了可可的碗盆里,可可果然吃了!可可最喜欢在我的沙发上睡觉,记得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把书包一扔,我一坐在沙发上,叫可可过来,可可叫了几声,我一站起来,看见可可被我压住了。我还记得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床上做梦时,看见旁边有鬼鬼祟祟的影子,一抓,抓住了有肉的动物,还听见“吁吁吁”的声音,心想:难道是我撒尿了吗?我一掀开被子,摸了摸,被子并没有湿啊!我开灯一看,原来是可可在撒尿啊!现在妈妈才知道,可可最喜欢在我的床下撒尿,和在卫生间里撒尿。可可最喜欢和我一起玩皮球了,有一天,我和可可在楼下高兴地玩着,我一扔球,可可就使劲地跑啊跑啊!使劲地跳,才能接住我扔的球,因为我扔得太用力了,可可和我玩得满头大汗,可可不停地吐着舌头。
我家的可可真是太可爱了!我十分喜欢可可!
两年前妈妈从街上买回来一只小花猫,它的毛是白颜色的,还夹杂着黄色的花纹,它的脑袋上还有一块咖啡色的斑点。它刚到我们家的时候还很小。还没有一只大老鼠呢,我把它放进一个小纸盒里,它“喵喵”的对着我叫着,简直就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
小花猫就这样成了我家的一员了,妈妈经常买回一些小鱼来喂它。我也经常逗小花猫玩,你只要拿一个小绳子在它面前轻轻的摆动,小花猫就会猛扑过去,然后就用它的小爪子来回的拨弄着绳子,像一个顽皮的孩子。每次我跟小花猫玩,我都感觉特别的开心。小花猫除了玩耍,就是喜欢睡觉,它喜欢卧在沙发上睡觉,它把自己的头和屁股缩成一个半圆形,然后就眯起它的双眼大睡起来,走近时你还能听到它打呼噜的声音呢。睡足了它就在沙发上练它的“猫爪神功”, 你看我家沙发上的抓印都是它留下的。
小花猫一天天在长大,它再也不是刚来我家时那个害羞腼腆小花猫了。我写作业时,它会跳到桌子上,用它的小爪子来阻拦我写字,你把它抱下去它会不高兴的“喵喵”叫几声,然后又会跑过来。没办法我只好先和小花猫玩一会儿再写作业
小花猫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它遇到什么东西都会很好奇,有一次妈妈从菜场买回一些蚂虾,小花猫好像发现了敌情一样,它弓起了脊背跷起了尾巴,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它踮起了脚尖小心翼翼的向蚂虾靠拢。等靠近时,它用爪子去拨弄蚂虾,蚂虾张开两只大钳子,也不甘示弱,就这样你来我往小花猫和大蚂虾大战了起来,最后,蚂虾乘小花猫不注意,张开大钳子在小花猫鼻子上狠狠地夹了一下,小花猫“喵”的叫了一声就跑开了,逗的我和妈妈大笑起来。
小花猫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可是,后来妈妈还是把小花猫送给了乡下的奶奶,妈妈说小花猫在乡下会生活得更好,因为猫是捕鼠的能手,在乡下小花猫能帮着奶奶捉老鼠呢。
我有一条狗,想起来就心酸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直到现在,我还特别想念我的小花狗。
可爱的丫丫
我家有一只小鸭子,我给他起了个可爱的名字叫“丫丫”。它长得非常可爱,身上全是黄色的绒毛,嘴巴扁扁小小的,两只黑豆似的眼睛闪呀闪,它的小翅膀更是好玩了,只有两厘米长,当它站在我的手上的时候,就会张开那可爱的小翅膀。
丫丫饿了的时候,我就会往小盒子里装上一点小米,任它吃个够。它吃饭时先把头伸进盒子里啄一点小米,再伸出头来甩几下,接着仰起头,用两片扁扁的喙快速开合,然后把小米吞进嗉囊里。
丫丫吃饱了就要去游泳,它天生会游泳。我把它放到大盆里,装满了水,它就在水里转圈圈。它一到盆里游泳,动作就变多了:它用嘴梳理羽毛,用脚挠头,还用头蹭身子。我觉得最有趣的动作就是“蛟龙探海”,它先把头埋进水里,同时用小脚丫在水面踢一会儿,头还在水下点啊点。扑腾了大概两秒钟,它又把头伸出来,继续悠闲自在的游泳。看它游得那么高兴,我有时还会拽住那毛茸茸的小尾巴,它就会用脚给我踢一脸的水,我就会指责它说:“坏鸭子,坏鸭子!”
我的小鸭正快乐地成长,它是我的好伙伴。
⑷ 曾经在CCTV播出的动画片《蚁王火柴头》现在上那里找
到cctv网上找:
http://search.cctv.com/tv/tv.php?type=video&q=%E8%9A%81%E7%8E%8B%E7%81%AB%E6%9F%B4%E5%A4%B4
⑸ 一部美国科幻电影 一些战士来到一个星球 这个星球有一个像蚁王的巨型生物 这部电影叫什么名字
《星际舰队》1
这个片子很好看的,像蚁王的巨型生物在后面出现的,是那些外星虫类的母体
⑹ 你与动物发生的故事 一个片段,不许照抄
我家有只小白狗,它浑身长着雪白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穿着一件干净的白毛衣;一对大眼睛咕碌碌直转,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长着对小耳朵,鼻子扁扁的,上面常常很湿润,奶奶说那是小狗健康的表现;尖尖的尾巴十分灵活,常常不停地左右摇晃,但是如果你弄痛了小白狗,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尾巴也夹在两腿间,真有点像书上说的“夹着尾巴逃跑”。我最喜欢看小白狗吃食了。一天,我拿了一块肉。小白狗看见了,围着我直转。我把肉向上一抛,小白狗纵身一跃,张开嘴巴一咬就准,然后它用前脚把肉按住,用牙一点一点地撕,吃得真是津津有味,一会儿就下了肚。吃完后,它还用舌头舔舔嘴巴,仿佛在回味刚才的美餐 ,你也可以投稿
小白狗睡觉也很有意思。天气暖和时,小白狗很爱趴在地上睡,前脚向前伸着,后腿向后伸,或是四脚朝着同一方向舒服地躺着。冬天来了,小白狗怕冷了,它把头紧紧地埋在腿间,蜷着身子呼呼大睡,。小白狗如果开心的话,还会四脚朝天睡,肚子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小白狗觉睡醒了,还会伸懒腰。它把前脚伸得长长的,再吸上一口气,把身子一拱,可爱极了。
编辑于 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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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故事》故事片断
石山大王克拉格 回[动物故事]目录 发表时间:2005-10-9 13:53:29 那个高原的景观好像是用闪亮的缎子编织成的丝织品,因为笼罩着白雪的缘故,而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丝织品上一串串藤花似的淡紫色花纹,是开满在山脊上的羽扁豆花;当中有两条金色的线,忽隐忽现地绣在上面,远远看去,很像是细项链,那正是两只落矶大角羊的足迹。 1 在遥远的西北方,有一个起伏的高原,上面点缀着稀疏的灰色、紫色的大大小小岩石,那正是高原上春天的装饰品。高原上的春天,是世界上少有的美丽奇观。在这地方,由于像黑夜般的冬天持续了六个月之久,因此,这期间,大自然也像殷勤的人们储蓄金钱一样地蓄藏着春天的欢欣。 矗立在山脊北边尽头的甘达峰,本来好像一点生气都没有,现在也显得蓬勃起来了。在冬天漫长的六个月当中,高原上连一朵小花也看不到,现在却到处开满了鲜艳夺目的花儿。但是,所开的花尽管连绵得像海一般辽阔,种类却只有一种,那就是羽扁豆花。那里一丛、这里一丛的,近看零乱不堪,站得稍远些却显得琳琅满目;如果在更远的山坡上欣赏,就变得像一条又长又曲折的彩带,也像紫色的云彩在天际飘荡般。 虽然已经是五月底了,吹来的风一会儿是混杂着雪花的北风,一会儿涌起很大的云块,一会儿又飘起雪来,敲打着高原上的花。附近的景色一下子变得微白,一下子又变成灰色。在景观一次又一次的变化中,遍地花朵都换上了白色的羽衣。 因为羽扁豆的茎比较高大,也很强韧,所以能够抵抗风雪的侵袭。雪的压迫,使它们垂下了变白的头,可是不久,风一吹来,把积压在它们身上的白雪挥掉,它们又会昂然地抬起头来。这种不屈的精神与花的高贵颜色显得很相称。 雪下来时,出其不意;雪停的时候,也没有定时。云彩消失了,现出微蓝的天空,地面积雪的地方开始闪着白色的亮光。高原上遍布着的紫色花丛,断断续续地显出很多自然而美丽的图样,其中有两道很长的足迹,在这美丽的图样里,不断地绵亘着。 2 由于不合节令的雪薄薄地铺在地上,所以要跟踪猎物的足迹是很方便的。猎人史谷堤老头拿着枪,走向他所住的小屋后面——那座没有草木的山冈。那地方是有名的落矶大角山羊的住家。 在这辽阔的、白皑皑的高原上,遍地点缀着紫色的小花,这么美好的景致,史谷堤却提不起一点兴趣。不多久,他发现在刚下不久的雪地上有两道脚印,他一看就知道那是两只完全成熟了的落矶大角母山羊的脚印,它们正朝着山峰缓缓前行。 史谷堤跟着脚印走了一会儿,渐渐明了一些情况:两只母山羊虽然有点恐慌不安,但似乎尚未发觉危险已临头,它们沿着能藏身的地方走着,有一两次卧倒在雪地上,只一会儿又站起身来,继续前进。看来它们并不饿,因为沿途有很多可吃的东西,它们碰也没碰。这些都是史谷堤累积多年捕猎经验,观察的结果。 史谷堤小心翼翼地往前走,还时常抬头张望远处。他并没有直接踩到那些脚印,而是一路跟踪过去。他绕过一块大岩石,到达一处能够看见开满了整片羽扁豆花的低地。这时,突然有两只大角羊从花丛中跑出来。 史谷堤立刻举枪瞄准。本来,只要他一扣扳机,两只羊当中的一只或者是全部将应声倒地,但是在他要开枪之前,竟被两只小羊吸引住了。那是刚生下来,很小、很小的落矶大角羊,它们用细长但不稳的脚站立起来。到底是向新出现的小羊下手好呢?还是朝山羊妈妈开枪好?史谷堤心里踌躇着。 两只山羊妈妈对小羊们发出尖锐的叫声,打了一个转,又回到小羊的身边。小羊也本能地知道只有跟随那与自己一样体型、一样气味的同类才安全。 于是,它们迈开蹒跚不稳的脚步,跟在羊妈妈后面,一步一步追上去。 当然,只要史谷堤愿意,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打死全部的羊,何况离他最近的一只,也不过在二十米远的地方。但是,人的心理时常会产生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这时,史谷堤的内心突然涌起一股“把猎物生擒过来”的欲望,他想,小羊那么弱小,一定很容易捕捉。于是,他把枪放在安全的地方,然后小心翼翼地,一步步挨近它们。 这时,山羊妈妈露出惧怕的表情,小羊也已经觉察出情况不对,它们好像听见妈妈说:“赶快躲避这个陌生人!”——这是小羊出生以来第一次遭遇危险。 生下来还不到一个钟头的小羊,已经从大自然所赋予的本能中,学到了求生的本领。它们的行动跟人比起来,原本就慢多了,可是突然间,小羊像是获得了某种不可思议的护身法那样,竟能灵活地躲避史谷堤的攻击。史谷堤感到非常惊讶。 这时候,羊妈妈又转身跑了开去,并且发出悲哀的叫声,催促小羊赶快逃命。由于史谷堤追得很紧,小羊越来越害怕,它们使出全身的力气,迈开脚步,逃到羊妈妈那边。 史谷堤好几次滑倒了,又爬起来,爬起来了又滑倒。虽然他的手不只一两次碰到小羊的身体,可是一只也没有抓到。 像这样的追逐战,持续了一段时间,羊妈妈终于巧妙地带着小羊脱离那片洼地。当它们走到又滑又硬的地面时,小羊们觉得自己的脚步踏实、坚强多了。 史谷堤一心一意要抓小羊,丝毫没有察觉到这种追踪游戏是两只母羊悉心安排的。像这样追追赶赶地,羊跟人终于来到了甘达峰起起伏伏的山崖近旁,母羊们很快就往山崖跳过去。 小羊也涌出一股新的力量,犹如小野鸭第一次下水一样,跟在母羊后头,像身上长了翅膀一样地飞跳过去。它们认为这满地石头的山崖,是躲避敌人最好的地方。小羊那又黑又小的蹄子,仿佛橡皮般柔软,在容易滑溜的地方能够紧紧吸住,那种“功夫”人是望尘莫及的。不久,它们终于消失在山崖那边。 对这几只羊来说,这天的运气还不坏,因为史谷堤手上没有拿着枪,不然,它们即使离开一百米,也必定会被打死。虽然史谷堤很快就又回到刚才放枪的地方,但是这时,从山峰那边渐渐地垂下一层厚厚的云雾。 刚刚是北风带来的雪花,使它们留下脚印而暴露了踪影,引来一阵可怕的追赶;现在也是多事的北风带来阵阵的浓雾,遮掩了山羊的行踪。 史谷堤默默注视山崖的那一边,有所感动似的低声说道:“这小东西啊!这小东西!它们实在灵敏得难以应付,生下来才不过一个钟头……” 3 遍布岩石的山峰对大角羊来说,并不是一个理想的住所,但是,为了逃避危难,为了小羊们的安全,勉强可以作为藏身之地。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它们为了觅食,跑到其他辽阔的地方,但是不管路途多遥远,它们总能平安地踏上归途。 小羊长得非常快,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已经很有力气了,即使遇到山猫,非得拼命逃跑的时候,也能紧跟在妈妈的后头,一起逃难。 小羊出生时地上所沾染的血迹,经过两三个钟头后,已经全部消失了。由于整个高原上长满了花和草,母羊可以获得丰富的食物,供应小羊奶水当然不成问题。小羊时常高兴地摇着尾巴,咬住妈妈的奶头不放。 白鼻子那只小羊,身材矮矮胖胖的;另外一只则高大又壮硕,不幸的是,它生下来两三天后,头上就长出一个小瘤来。 这两只小羊是很要好的伙伴。有时候它们会跑跑跳跳地闹着玩,有时候又会揪在一起,角力似的咬得难分难解。有时候它们也会跑到一个不大不小的山同上,玩起作战游戏:一只跑到山顶上防卫,不让另一只靠近,并踩着碎步,摇摇那小小的头,仿佛它是这座山的大王似的;然后它们把粉红色的耳朵竖向后面,用软绵绵的头挤来挤去,两眼瞪着,故意装出凶恶的神色来吓唬对方。 像这样你推我、我推你地玩着游戏,最后,玩输的那一只会跪在地上,然后翻个身,举起脚来,好像在说:“这么差劲的山,我才不要呢!你喜欢就让给你吧!”还翻来覆去地重复这个动作。 玩作战游戏,都是白鼻子小羊获胜,因为它的身体较重;若是赛跑,头上长瘤的小羊就可以毫不费力地夺得锦标。这两只小羊好像不知道疲劳是什么似的,一天到晚蹦蹦跳跳,从不停止。 一到夜晚,这两只小羊便各自挨近妈妈的身边休息。头上长瘤的小羊总是精神饱满,早上也比那只白鼻子的起得早,白鼻子小羊是个懒虫,经常睡到日上三竿还不起来。 任何地区的落矶大角羊,鼻子和屁股的白斑,大小总是很相近,但白鼻子小羊的白斑却既大又白,尤其是屁股上的毛,好像在示意“过来呀!来呀!”似的引人注目,所以一有机会,长瘤的小羊就会从后面向它扑过去。每天一大早,长瘤的小羊都会往白鼻子雪白的屁股撞过去,把它叫醒,仿佛这么做可以带来很大的乐趣。 落矶大角羊通常是成群结队的,它们的集团越大,防卫能力也就越强。然而居住在库特尼地方的猎人,个个都是狩猎专家,尤其那位史谷堤老头,更是捕大角羊的能手,他的屋顶上放了许多最好的羊角,屋里更堆积了许多羊皮,准备不久后带到市场上去卖。 由于猎人们无情的捕杀,大角羊的数量锐减,从原来的一大群变成零零落落的小群。现在,最大的羊群为数不过三十头,而大部分都像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羊群那样,只有三四头而已。 六月的前两个星期,史谷堤老头已经拿着枪,在大角羊经常出没的山头转了两趟了。他是一个不按季节狩猎的猎人。 无论何时,只要母羊中的一头发现史谷堤从远远的地方走来,就会很快地率领大伙儿逃走;要不然,就是发出既短又特别的鼻音,警告大伙不要动。大伙立刻就像石头般动也不动地站立着,来瞒过猎人的眼睛。在这紧要关头如果稍微动一下,就会引起敌人的注意,惨遭杀害的厄运。等到史谷堤走远了,羊群马上转换方向,逃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有一天,羊群绕到松林的尽头,隐约地闻妈。 头上长瘤的小羊和它的妈妈,吓得拼命逃跑。原来这可怕的敌人是一只大黑熊。那家伙很快就把白鼻子的妈妈活活咬死了,然后又向白鼻子猛扑过来。小羊受了很大的惊吓,只是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很快地,黑熊又把毫无抵抗能力的小羊也活活地咬死。对一只失去母爱的小羊来说,或许这也算是一种比较幸福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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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动物的故事
我养过许多动物,有小鸭子、金鱼、仓鼠等等,他们共与我度过了很多个美好的时光,其中,小白兔是我在生命的记忆中最深刻的。这只小白兔,是妈妈在我生日是买给我的。小白兔来我家时,在一个棕色的纸箱里正鲜香甜地睡着觉,可爱极了。瞧!那长长的粉粉的耳朵,红宝石般的眼睛,两只大白齿突出了嘴巴外面,洁白的羽毛,摸上去滑极了,真想立刻抱起它。可是,我生怕她的美梦会被我吵醒。在童话故事中,小白兔是很骄傲的,可是,我就是不相信。于是,我抱着小白兔到操场上和它一起跑步。我们俩站在起跑线上,在我的一声令下,就像离弦的箭一样跑出了起点,开始我还能跑得过小白兔,但是,慢慢地,小白兔越跑越有劲,出乎了我的意料。眼看小白兔就要跑完了,我的心立刻有一点不服气,我居然输给了一只动物。突然,小白兔停下了脚步,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顿时开心极了,以为它真的像故事中的那样懒惰起来了。但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我离小白兔的距离一米左右的时候,小白兔立刻向终点冲去,不到五秒就跑完了。啊!我的眼睛睁得老大,想,小白兔,你竟然耍我。我生气极了,恨不得把它撕开两半。可这又怪得了谁呢?就怪我太笨了,识破不了小白兔的诡计。这就是我的小白兔,因为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乐趣,它是我最好的“小伙伴”。 松鼠 松鼠是一种美丽的小动物,很讨人喜欢.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玲珑 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眼睛.身上灰褐色的毛,光滑得好象搽过油.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总是向上翘着,显得格外漂亮. 松鼠喜欢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十分机灵.只要有人触动一下树干,它们就躲在数枝底下,或连蹦带跳地逃到别的树上去.晴朗的夏夜,松鼠在树上高兴的跳着叫着,互相追逐嬉戏.它们好像怕强烈的日光,白天常常躲在窝里歇凉;只在树枝被风刮得乱摇晃的时候,它们才到地面上来.但是从来不接近人的住宅. 松鼠喜欢住在高大的老树上,常常把窝搭在树叉中间.它们搭窝的时候,先搬来一些小数枝,交错着放在一起,再找一些干苔藓铺在上面,然后把苔藓压紧,踏平.窝搭好了,还在上面加一个盖,把整个窝遮蔽起来,这样就不怕风吹雨打了.她们带着儿女住在里边,又暖和又安全. 松鼠常吃的食物是松子,榛子和橡栗,有时候也吃鸟蛋.它们吃东西的时候,常常直着身子做在树枝上,用前爪捧着往嘴里送.秋天,松鼠就储藏过冬的食物,把它塞到老树的缝隙里,塞得满满的.冬天,它们有时候也用爪子扒开厚厚的积雪寻找雪底下的食物. 松鼠的肉可以吃,尾巴上的毛可以制画笔,皮可以做衣服. 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小公鸡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蚂蚁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猫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温驯的小羊,会啼明的雄鸡,能看家的小狗,灵巧活泼的小白兔,会唱歌的小鸟,能报信的鸽子……那么,怎样如实地把它们描写出来呢?首先就得熟悉它们,仔细地观察它们。只有观察得细致,才能描写得具体。观察的时候一般可以从外形特点,活动情况,生活习性等几方面有顺序地看。在动笔写的时候,要把观察的结果,有选择,有重点,有条理地加以描摹。具体地说,描写小动物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描写外形样子和活动情况 描写一种小动物,首先要描写它的外形样子,要仔细看它的头部、尾部、毛色、四肢 是什么样的,形状、特点、颜色是什么样的。如下面写小狗一段的话: 1“星期天,我从姥姥家回来,在客车上,看到一个大姐姐用紫色的包拎着一只可爱的小黑狗。小黑狗头上长着一对像毛片片一样的三角形耳朵,软软的向下耷拉着,有趣极了。两只圆圆的黑眼睛不停地望着四周。圆圆的黑鼻头像个茸嘟嘟的小茸球。嘴巴紧紧地闭着,一声也不吭,多像一个不吵不闹的乖孩子啊! 我真喜欢这只趴在包里的小黑狗。” 这篇习作是一位仅上一年级的小学生写出的。文章虽短,却描述得很全面:时间、地点、所描写动物的样子及自己的喜爱之情。所有的比喻及修饰词都很形象、贴切。 2 然后再看它的生活习性又是什么样的,小动物怎样吃食啦,怎样游戏啦,怎样睡觉啦,把这些都要细致观察,具体地描写出来。例如: 小鹅儿 “哦哦,小鹅儿出壳了!小鹅儿出壳了!”我拍手高兴地喊,我最爱小鹅了。 这些刚出壳的小鹅儿一身水淋淋的,毛色不算好看,但是红红的小脚激起了我的兴趣。 第二天,我把这些小家伙放出来喂食。它们的毛已经干了,金黄柔美,尽管它们脚还软,站不起来,但是一个个都很活泼,放下地就一扑一扑地,像在摔跤,真逗! 小鹅儿睡觉的时候,小颈缩短了,那脑袋就像用绒沾在上面的。它们很容易醒,轻轻地脚步声,它们都会睁开眼睛看看,没有声响了,再睡。 十多天以后,我刚揭开遮鹅笼的罩子,它们就要争先恐后的出来,一个小鹅站在另一个小鹅身上一跳,居然跳出来了!它们的毛开始变白了,脚也不软了。一下子就跑到我脚前要吃的,我先放些饭在碟子里,手里拿着两大片菜叶,它们嘴在呷饭,眼睛却盯着我的菜叶。菜叶似乎比饭更好吃,一只小鹅索性蹦起来呷着,摔了一跤!引得我大笑起来。 这些小家伙很通人性,我一到家它们就跑到我的脚下转悠,亲热的很呐。我常常跟它们说话,有时它们还回答呢!所以,我把小鹅看成我的朋友。 文章活脱脱地展现出小鹅出壳、吃食,睡觉和性情,语言活泼,条理清晰,形容逼真,童趣盎然,字里行间包含着小作者与小鹅之间的情感。 3 描写小动物的样子侧重于静态描写,描写小动物活动情况,侧重于动态描写。按照从静态到动态有条理,有层次地观察和描写,可以把小动物写得清楚、细致、感人。 请你阅读下面的作文: 猴子 我最喜欢猴子,它在动物中恐怕是最聪明的。当我们来到它们跟前时,一只猴子用明亮的眼睛盯着我们。它的长相很奇特:一个很小的鼻子向里凹着,一张凸起的小嘴发出‘吱吱’的叫声,浑身的毛不但亮而且黑里透黄。小耳朵竖着,两只小爪子不时挠着头皮,做出怪模样,使人发笑。我掏出一块面包丢给它,不料,它没有接,只是先用爪子试探了一下,又缩了回去,还用眼晴看看我。过了一会儿,它抓起面包,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完后又用央求的目光看着我,伸出爪子向我要吃的,于是我又扔一块糖给它。它迅速地剥开糖纸,放入口中大嚼起来。读了这篇片段作文,小猴子的可爱的形象会栩栩如生地展示在我们面前。所以产生这样感人的效果,是由于小作者从静态——外形样子,动态——生活习性两方面仔细观察,认真描写的结果。 在描写外形样子的时候,作文先用“长相很奇特”一句,概括了总印象,然后依照次序描写了它的凹着的鼻子,凸着的小嘴,黑里透黄的毛色和不断挠着的小爪。读到这里,我们一定会对小猴子产生喜爱之情。然后笔锋一转,写了小猴子吃面包的情景。作者扔给它一块面包,小猴子先是“没接”,只是用“爪子试探”,
⑺ 谁有全职猎人,蚁王死了以后的故事片啊好像是进入另外一个世界了。
动漫就到那儿了,后面的故事漫画有一点,不过富坚义博还没画多少呢!
⑻ 《全职猎人》中,蚁王有三大护卫,其中谁的实力最强
猎人是日本著名漫画家富坚的代表作品之一,虽然目前猎人日常拖更,但是依然有不少忠实的粉丝还关心这部作品,而其中“嵌合蚁篇”也是是猎人漫画中非常精彩的一部分,可以说从蚂蚁开始,猎人的战斗体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再加上富坚曾经评价三人:普夫的头脑、尤比的力量和彼特的忠诚。其中,普夫的头脑最厉害,但是力量稍显不足;尤比的力量足够的强大,但是脑子不太够用。只有彼特,是头脑和力量平衡性掌握的最好的!
看这样子,猫女应该是综合实力最强的。
⑼ 蚁王片有假的吗
有呀,包装都是差不多的。
⑽ 全职猎人片尾曲,和蚁王下棋的少年是谁
叫“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