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舊好萊塢電影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舊好萊塢電影創作遵循著一種戲劇電影的美學原則,其基本特徵體現在三個方面:即戲劇化的故事結構,類型化的人物形象和自然流暢的連續性剪輯。
一、經典好萊塢電影在結構故事和展開情節方面明顯地以戲劇化作為基礎:故事情節充滿戲劇的沖突,故事結構完整封閉,故事發展逐次遞進直到結尾的高潮並總離不開大團圓的結局。如《卡薩布蘭卡讓蔽》《魂斷藍橋》。
二、在戲劇化故事情節結構模式確立之後,好萊塢經典敘事的人物形象構成也自然呈類型化的傾向。根據戲劇沖突原則,人物形象被確立為正反兩個陣營,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
例如西部片總有代表正義和法律的警長及貪婪野蠻的印地安人,警匪片有司法和犯罪的對峙。
當然,在經典好萊塢敘事中,人物形象在遵循類型原則的大前提下又有無窮的取捨和 變化,但正反兩方人物所構成的戲劇沖突則是好萊塢永恆的法寶。
三、好萊塢經典敘事系統的核心是前面已經提到的連續性剪輯,連續性剪輯代表了好萊塢經典敘事的特徵,既是對戲劇化故事和類型化人物的發展,又是好萊塢製造夢幻和歡笑的基本前提。
因為自然流暢的連續性剪坦亂州輯為觀眾提供了一個簡潔方便而又真實可信的銀幕世界。
由於經典敘事系統的剪輯旨在實現逼真性的要求,所以景別使用的順序便具有了特殊涵義:先是建制鏡頭展現整體環境和人物。
然後是中景的鏡頭交待人物的動作和反動作,再切入近景鏡頭(包括特寫)將人物面部表情的重要性直接呈現給觀眾。
最後還得回到全景鏡頭來結束段落敘事或重建新的時空關系。
四、好萊塢大團圓結局作為經典好萊塢敘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許多好萊塢主流影片中扮演著畫龍點睛的作用。
簡單來說,其有兩個方面的涵義:其一是循環型或封閉型故事結構;其二是達到成功和完美的幸福結局。
例如在奧遜.威爾斯的不朽傑作《公民凱恩》開始時,鏡頭從報業大亨極盡豪華的「天堂庄園」的大門和大門上「禁止入內」的警告牌緩緩移入,最後則用一個慢慢拉出庄園大門的反向鏡頭結束全片,在影片的敘事結構和鏡頭語言上完成了封閉型的循環。
(1)老電影為什麼像戲劇擴展閱讀:
20世紀30—40 年代是美國好萊塢的全盛時期,這期間在好萊塢影片創作中占統治地位的是類型電影,類型電影就是按照不同的類型(或樣式)的規則要求創作出來的影片,實質上它是一種藝陪旁術產品標准化的規范。
這種規范的電影的實質就是運用一切能夠抓住觀眾視覺和心理的電影表現程式,它常常要比個人構思的有意識追求藝術的影片更能反映出觀眾的興趣和道德標准。
類型片是好萊塢製片制度的產物,它從商業和票房的角度進行影片生產,並在大量的藝術實踐中建立並完善了一套電影創作方法。
類型片的主要特徵體現為:
1. 情節公式化
2.人物定性化
3.銀幕敘事標准化(類型片大都採用單一的線性結構,以時空轉換為順序,以事件發展為線索,較少使用閃回,交叉蒙太奇手法,而著重講述單向發展的故事)
4.視覺形象圖解化(如古堡或塔樓象徵危險,幽暗的森林隱藏著災難,實驗室里汩汩作響的試管則孕育著罪惡等)
類型片在經典好萊塢時代的發展經歷了形成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其復興期則出現在新好萊塢時代。經典好萊塢的類型片包括西部片,警匪片,歌舞片,恐怖片等。
50年代到60年代,由於電視產業的發展以及其他的政治經濟等社會方面的原因,經典好萊塢的類型片出現了衰退。
⑵ 電影和戲劇的關系
電影本身就是戲劇的一部分。
戲劇是由演員將某個故事或情境,以對話、歌唱或動作等方式表演出來的藝術。戲劇有四個元素,包括了「演員」、「故事」、「舞台」和「觀眾」。「演員」是四者當中最重要的元素,他是角色的代言人,必須具備扮演的能力。
最早的電影演員就是舞台上的戲劇演員,在電影拍攝技巧大發展之前,就是採用舞台戲劇手法拍攝的。甚至從1910年代至今,不少電影院就是劇院改造,甚至兼用的。所以至今「影院版」的英文就是「theatrical」。
1930年代開始,有聲片全面鋪開,電影膠片也開始有彩色出現了,剪輯和保存技術也逐步提高,特效也開始出現,於是電影的表現手法開始創新,逐步突破了原來的舞台手法的限制,從那時候起,電影才開始漸漸看似從戲劇領域里「獨立」出來。但是實際上創作和表演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2)老電影為什麼像戲劇擴展閱讀
戲劇的表演形式多種多樣,常見的包括話劇、歌劇、戲曲、舞劇、音樂劇、木偶戲等。由於文化背景的差別,不同文化所產生戲劇形式往往擁有獨特的傳統和程式,比如西方戲劇、中國戲曲、印度梵劇、日本能樂、歌舞伎等。
現代的戲劇觀念強調舞台上下所有演出元素統一表現以實現綜合的藝術效果。演出元素包括演員、舞台、道具、燈光、音效、服裝、化妝,以及劇本、導演等的一切總稱,也包括台上演出與台下互動的關系(一般稱為「觀演關系」)。
在中國台灣地區,戲劇是一個范圍較廣的詞語,如舞台劇、電視劇、電影等以劇本為核心進行表演的演劇形式都統稱為戲劇。
文學上的戲劇概念是指為戲劇表演所創作的腳本,或稱之為劇本。
⑶ 在表演藝術中,戲劇和電影有什麼不同
電影是根據「視覺暫留」原理,運用照相(以及錄音)手段,把外界事物的影像(以及聲音)攝錄在膠片上,通過放映(以及還音),在銀幕上造成活動影像(以及聲音),以表現一定內容的技術。
戲劇是指以語言、動作、舞蹈、音樂、木偶等形式達到敘事目的的舞台表演藝術的總稱。文學上的戲劇概念是指為戲劇表演所創作的腳本,即劇本。戲劇的表演形式多種多樣,常見的包括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木偶戲等。是由演員扮演角色在舞台上當眾表演故事情節的一種綜合藝術。
電影和戲劇有著本質上的區別,電影是用畫面來表現內容的,運用的是蒙太奇表現手法,是「視聽語言」藝術。戲劇則是運用舞台來表現內容,運用對話設置劇情沖突,場景只能用布景來轉換,舞台的空間很小,戲劇屬於文學范圍。 電影是由活動照相術和幻燈放映術結合發展起來的一種現代藝術,是一門可以容納文學戲劇、攝影、繪畫、音樂、舞蹈、文字、雕塑、建築等多種藝術的綜合藝術,但它又具有獨自的藝術特徵。電影在藝術表現力上不但具有其它各種藝術的特徵,又因可以運用蒙太奇這種藝術性極強的電影組接技巧,具有超越其它一切藝術的表現手段,而且影片可以大量復制放映。而戲劇是指通過舞台演出而訴諸觀眾感官的藝術形式,其中心是演員的表演。因之,又被人稱為「舞台藝術」或「演員藝術」。圍繞著演員的表演,戲劇包含著文學因素、音樂因素、美術因素、舞蹈因素等多種因素,是一種綜合藝術。在戲劇作品中,人物與人物之間,由於性格所追求的目的不同,而展開的矛盾斗爭叫戲劇沖突。戲劇作品總是由一個沖突的提出、發展和解決而得到完成的。戲劇沖突的成功與否是戲劇的關鍵,所謂戲劇性正是由於戲劇沖突解決得獨特、新穎、有豐富內涵而形成的。由於受演出的時間、空間和觀眾的限制,戲劇的矛盾沖突應當更集中、更簡練、更尖銳的反應現實生活中的矛盾的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