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現在影視行業的後期製作都是怎麼個收費(包含剪輯 調色 音頻 包裝 等)比如 微電影 電影 網路劇 等謝謝
您說的是製作還是學習呢?如果是製作的話影視後期行業的製作費用都是按秒來計算項目提成的,基本上每秒的費用按照製作難度及項目本身性質而定,基本上從200元/秒~1500元/秒不等。
如果您指的是學習的話,那麼如果學習影視後期專業的話,會分很多不同發展方向,比如影視特效方向,影視廣告方向,電視欄目包裝方向等等。比如在哈爾濱完美動力影視動畫學校,影視後期是分短期和長期的培訓,相應費用從幾千到上萬的都有,長期的包括剪輯、調色、音頻、包裝、三維特效等等都會講到,還會講到拍攝。基本上製作一部成熟的微電影沒什麼大問題。也可以滿足專業的欄包製作人員的技術需求。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❷ 現在有很多網路電視電影播放器,我想請問:使用網路電視電影播發器看電影或者電視劇,是否處罰法律
這樣說吧,就算是你沒有放廣告沒有賺錢,也仍是侵權的。信息網路傳播需要經著作權人許可支付報酬。我給你比較實際的建議,是採取會員制,需要注冊。在同意協議里註明僅供電影愛好者欣賞。但是不管怎麼樣還是侵權就對了,這樣做只是有利於萬一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減輕責任。對於這些電影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圍很有限,在網路傳播不經著作權人許可還是侵權的。
以下是我節選我的知識產權王遷老師的一篇文章,供你參考。
《著作權法》和《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均規定:著作權人享有「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在過去幾年的司法實踐中,法院已經普遍認定:個人用戶或網站經營者未經許可將作品「上傳」(有時稱為「上載」)至網路伺服器中,供公眾在線欣賞或下載的行為,構成對「信息網路傳播權」的侵權。因為作品一旦被「上傳」,公眾就可以在自己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登錄伺服器欣賞或下載作品。這種「互動式」(interactive)的「按需」(on-demand)傳播行為,正是受「信息網路傳播權」所直接控制的。
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近年來還出現了一類新的「互動式」的「按需」傳播行為。它並不是將作品本身「上傳」至遠端伺服器,而是P2P軟體用戶「共享」自己計算機中存儲的作品。其常見的手段大致有以下幾種:(1)P2P軟體用戶主動將電影、音樂等作品拷貝至個人計算機中P2P軟體所指定的「共享區」;(2)某些P2P軟體將作品下載至用戶個人計算機後,只要用戶不予以刪除,該作品也會被設定為「共享」狀態。在以上兩種情況下,其他用戶只要安裝了同類P2P軟體,就可以通過在P2P軟體中輸入關鍵詞而找到被「共享」的作品,並通過P2P軟體下載作品。(3)Bt等P2P軟體用戶製作指明作品位置信息的「種子文件」或者鏈接,並「上傳」至遠端網路伺服器。公眾可以利用伺服器上的種子文件或者鏈接,從上傳者的個人計算機中下載被「共享」的作品。
上述「共享」行為在技術上與傳統「上傳」行為的區別,在於後者將作品本身「上傳」到了遠端網路伺服器,公眾是從遠端伺服器上下載作品的;而前者則沒有將作品「上傳」至任何遠端網路伺服器,公眾是從個人用戶的計算機中下載作品的。但是,無論P2P軟體用戶採用上文所述哪一種手段去「共享」作品,只要其開機、聯網並運行其P2P軟體,其結果都是使被「共享」的作品得以在其他P2P用戶所選定的時間(在任何時刻)和地點(在任何一台聯網的計算機上)被下載。「共享」作品的實質,是使存儲作品的個人計算機成為一台可以向公眾提供作品的網路伺服器。因此,P2P軟體「共享」作品的行為,與將作品「上傳」至遠端網路伺服器的行為在法律性質上不存差別。如果該行為缺乏著作權人的許可或法律依據,應當構成對「信息網路傳播權」的直接侵權。
廣東中凱訴廣州數聯」案中被告專門設立了「電影交流區」和「動作片」、「科幻片」等影視子欄目,其中不僅有用戶「上傳」的鏈接,還附有電影海報和簡介。此時被告應當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這首先是因為用戶熱衷「共享」的絕大多數都是仍在保護期之內的熱門流行電影。真正已經超過保護期的電影,如桌別林早期的喜劇片等,在用戶中的市場畢竟是極其有限的。而權利人是絕不可能授權網站或個人在網路中免費傳播其熱門流行電影的。被告在設置分類電影欄目時,必然能夠充分意識到用戶上傳而來的電影鏈接具有高度的侵權可能性。換言之,此時任何一個處於同等地位的網路服務商都會基於現實和常識,強烈懷疑這些欄目中由用戶上傳的電影鏈接是侵權的。因此,被告應對自己人為設置電影欄目中的鏈接承擔較高的注意義務,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侵權鏈接中的傳播。同時,電影海報和簡介所提供的信息足以使被告對鏈接的合法性進行初步判斷。如果被告對此視而不見,採取完全放任的態度,應當被認定為是對用戶侵權行為的縱容和默許。
以此,法院正確地指出:「眾所周知,電影作品本身的性質決定了其製作完成需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電影作品的著作權人通常不會將電影作品無償提供給社會公眾欣賞,尤其是新片。就涉案電影作品而言,其於2004年9月在香港製作完成,2005年11月首次在香港公映,而該片在POCO網上發布的時間為2005年11月19日,與該片在香港的首映時間基本同步。因此從常理而言,著作權人不可能許可他人在網路上免費發布該部電影作品,這顯然是網路用戶擅自發布的行為。」顯然,法院認定在網路中免費傳播的新電影必然是侵權的,被告「電影交流區」中那些指向新電影的鏈接就如同在被告面前「公然飄揚的紅旗」,其侵權的性質是非常明顯的。
❸ 如何利用影視資源賺錢
一、微博
可以以免費送「悟空傳」為名,為自己的微博漲粉,同時也可以把自己的微博打造成影視資源類的賬號,提供其他一些比較受歡迎的資源。
一般來說,微博留廣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點:
1、話題,建立電影相關的話題,在話題中進行廣告設置。
2、直接注冊相關電影的明星或者宣傳的帳號,用影視名字+全集之類的字眼為名稱。
3、影視評論。一段優秀的觀後感,足以讓大家關注你。
這種引流方式,是非常具有傳播性的,畢竟免費的資源,很多人都會想要,而且一個人看了,也會介紹給身邊的朋友,一個接一個,就像是病毒式的傳播一樣,就會為你帶來無數的流量了。
二、網路貼吧
一般有新電影上映都會有貼吧建立,選擇一個熱播上映的電影貼吧,然後發布免費送的「軟廣」。
發完貼之後,留意不要被刪帖。這里簡單給大家講解一下怎麼發帖才不會被刪?
第一,標題和內容可以相似,但不能一模一樣,哪怕只改動一兩個字,甚至只是改動標點符號,都不能出現標題和內容都一致的情況。
第二,帖子裡面別出現敏感詞,這個就可以用敏感詞檢測工具來查詢了。
第三,微信號QQ這些信息,太明顯會被屏蔽掉的,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注冊的時候,可以用微信號來注冊。
因為這樣我們在發信息的時候,就可以在帖子下面寫請看頭像名稱之類的,來讓吧友加我們,將貼吧的流量引入到微信。
三、網路知道
一般知道是採用自問自答的形式,利用小號去發起提問,然後自己的大號去回答,放上網路雲盤上有自己的微信號或者微信公眾號二維碼圖片來引流。
另外,網路知道問答有一個點贊和踩的功能,如果一個問答瀏覽量很高的話,這種引流方式會引起很多人點踩的功能,所以要自己准備小號,多點點贊,增加回答的可信度。
變現套路
1、 引流微信個人號就多准備幾個微信號,引流公眾號就准備幾個公眾號。
2、通過熱門電影資源吸引過來的流量,絕對是對電影資源方面有需求的。
所以引流的時候可以免費,但是在後期出了新的影視資源,我們可以再進行收費,所謂免費才是最貴的。
3、 賣粉。如果引來的粉絲不想維護的話,我們可以直接左手引流,右手跑粉了,一個粉絲的單價可以達到1元左右。或者直接賣個人號也是可以的。
總的來說,電影資源的推廣以及變現方法就是以上這些的。
互聯網推廣都是融貫匯通的。比如網路、淘寶問答、母嬰社區、陌陌、頭條等等這些大流量平台,多多研究就會發現有很多相通點。
❹ 電影院怎麼把片子拿到自己電影院的 大概多少錢一部電影
影院的收入主要來源是票房的分賬,並不是拿到電影的時候就要付錢!而是等到電影下線,看上座率最終付給電影發行方錢!所以電影院不會因為電影票房的好壞虧損!只不過會影響收入而已!影院和院線之間在價格上五五分賬。院線在下發一部電影的時候會規定一個影票的最低售價,也就是說電影院在任何的促銷基礎上不得低於這個價格。其次影院的收入是電影的貼片廣告,每部電影前面的廣告有一部分是院線植入的,這個部分也是要給影院一些分賬的,另外的部分是影院自己所拉來的廣告植入。一般電影前面都會有貼片,離正式影片越近的廣告越貴。再有影院的100%完全收入就是賣品部,所以現在影院很多小賣部都是影院收入的大頭,包括一些後產品。這些都是每家影院自主獨立經營的內容。以上基本是影院的三大收入點。當然還有一些場地的出租,和影廳的包場會議、活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