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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院喧嘩屬於什麼違法

發布時間: 2022-07-29 15:30:30

① 電影院裡面不可以說話嗎

可以說話,但是盡量小聲,電影院屬於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會引起他人的反感,有事還會發生不必要的事情,所以盡量小聲說話,多一些理解

② 電影院起鬨打架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電影院起鬨打架屬於違反社會治安的行為,是會受到公安部門行政處理的。

③ 公共場合大聲喧嘩是什麼行為

公共場合大聲喧嘩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嚴重可能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糾集多人擾亂公共場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在公眾場所大聲喧嘩如果情節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且構成犯罪的,違反刑法要負刑事責任。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規定處罰。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構成特徵:
1、主體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觀上是故意的心態;
3、客體是社會秩序;
4、客觀上是行為人實施了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構成要件是:
1、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但只有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擾亂活動的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才構成本罪。一般的參與者,不構成犯罪;
2、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行為人通常通過聚眾擾亂的方式對有關方面特別是政府施加壓力,迫使解決有關問題,以實現個人目的;;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場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
4、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④ 在電影院大聲喧嘩是民事違法行為嗎

你好,
電影院屬於公共場所,在電影院大聲喧嘩,情節嚴重的,屬於行政違法行為,要受《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

⑤ 兩個人在電影院里吵架,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不許在電影院大聲喧嘩是影院單方面提出的,並不是法律指出的,並不違法。

⑥ 在電影院大聲喧嘩觸犯哪一部法律

個人素質問題,沒有特定的法律條款

⑦ 院喧嘩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這個要看具體情節。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在電影院大聲喧嘩可能構成第二款,具體是視情節而定,一般工作人員出面制止了,不再犯也就沒什麼,如果屢教不改,驚動警察了就會被罰了

⑧ 在電影院吵鬧屬於什麼行為相關的法律條文是什麼

電影院吵鬧屬於不道德的,違反公共道德的行為,不是什麼令人不爽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的。

偷光纜,看偷了多少,造成了什麼後果,根據以上條件的不同可能觸犯《治安處罰法》或者《刑法》

⑨ 擾亂影院秩序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在電影院大吵大鬧的行為,一般情況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嚴重的情況下則會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強行進入場內的;

(二)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四)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五)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六)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

因擾亂體育比賽秩序被處以拘留處罰的,可以同時責令其十二個月內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同類比賽;違反規定進入體育場館的,強行帶離現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