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尋找一部恐怖電影
《捉迷藏》- 還是很好看的哦
類型: 驚悚/劇情/恐怖
地區: 美國
導演: 約翰·普爾森
主演: 羅伯特·德尼羅 達科塔·范寧 范穆克·詹森
故事梗概:
「出來吧,出來吧,我已經看到你了,出來吧!」
任何人都不會對這句話陌生,在我們對於童年的記憶中總少不了幾個曾經無數次玩過的游戲,捉迷藏就是其中之一,那時我們天真無邪,無憂無慮,好像生命的目標就是找到隱藏在衣櫃里的小夥伴。很多孩子甚至可以和一個想像中的朋友玩這個游戲,艾米莉(達科塔·范寧飾)就是其中之一,而她玩的捉迷藏卻比我們玩過的復雜而又恐怖。
新年前夜,艾米莉的母親突然自殺,這突如其來的噩耗對艾米莉和父親理查德(羅伯特·德尼羅飾)的心靈造成了巨大打擊,為了幫助女兒盡快擺脫對於母親的回憶,理查德和女兒艾米莉從曼哈頓搬到了偏僻的紐約北部。本以為遠離舊日生活環境的做法可以幫助父女倆回歸平靜的生活,但事實卻沒能如此,父親放棄了鍾愛的心理學研究,靠用望遠鏡觀察別人的生活尋找樂趣,而女兒艾米莉竟變得神情游離,魂不守舍,成天和一個想像中的朋友——查理玩捉迷藏的游戲。
一開始,理查德對女兒這種奇怪的舉動不以為然,甚至很是欣慰,因為他覺得女兒找到了撫慰自己的方式,畢竟能和一個人交流,即時是一個想像世界的人交流也比憋在心裡自己承受好的多。誰知道事情遠沒有這么簡單,一天天過去,父親發現那個名叫查理的、女兒想像出來的人物開始慢慢步入自己的生活,「他」不再虛幻,而越來越真實,每天傍晚理查德在收拾的垃圾中總能發現女兒弄壞的玩具,而且程度越來越重,一連串的奇異死亡事件也接二連三的發生,而且時間竟驚人的一致,都是凌晨兩點六分。查理好象是潘多拉的盒子里被釋放出來的魔鬼一樣越來越失去控制,父親想去尋找原因,但女兒卻是唯一能夠和查理交流的人。
查理到底是誰?他在哪?他是否真的存在?正如影片的宣傳語說的那樣,「如果你想得到最後的答案,只有一個辦法,參與這個屬於靈魂的游戲吧」……
2. 求一部早期的香港恐怖片名
凶榜2
片 名: 鬼片王之再現凶榜
類 型: 恐怖片 懸疑片
導 演: 劉孝偉
主 演: 王敏德、彭丹、李兆基、張文
劇情概括:
時近暑期,位於西貢海邊的一所寄宿學校里,只剩下幾個因家庭問題而沒回家度假的學生,他們包括追女仔聖手憤祥(雷宇揚)、性格樂天的小三八小丑(黃小鶯)以及恩愛的情侶Nokia(袁偉豪)和123(施念慈)。一晚,校工福嬸(彭丹)的孫女離奇死亡,並遭棄屍於冰箱內,而福嬸的小狗亦被割去頭臚。次日,警員何Sir(王敏德)帶隊調查,更發現福嬸孫女的屍體離奇失蹤。同一時間,一個神情冷漠的轉校生Connie(陳思穎)來到,怪事亦隨之而展開。
首先, 123在大顆兒往海邊釣魚時被鬼上身,走進了侮水中,因而失蹤,生死未卜。然後,何sir又像撞邪般,險釀交通意外。負責監督及照顧學生們的Miss鄭(張文慈),縱然不相信連番的意外與邪靈有關,但為怕再生事故,也提出安排各人到別處度假,可是Nokia堅持要等到123為止,而憤祥等人也不肯離開,於是,Miss鄭便決定跟他們共同進退,一起留下來。此時,Connie的養父郭神父(李兆基)到訪,得悉發生連番命案後,迫不得已講出Connie乃魔鬼的女兒,警告Miss鄭小心,卻反被責身為神父也妖言惑眾。結果,郭神父也被何Sir無故失控的座駕撞死,Miss鄭開始相信郭神父的話。
憤祥見Connie失去養父,主動前去安慰,小丑亦說出以後大家要同舟共濟, Connie初次感到被關懷,悠然生出感動。可是,愉快的氣氛持續不了多久,便因小丑要隨父母離開而逆轉,Connie感到被出賣、被欺騙,鬼憤亦因而一發不可收拾。
Nokia等人發現Connie乃魔鬼之女,第一時間逃亡,Nokia逃至海邊時,卻遇見123從海中走上來,兩人再見,悲喜交集,最後Nokia選擇了殉情的路,跟123隱沒於海中。而小丑亦遭Connie殘忍地殺掉,慘死於校園里。
Miss鄭看著學生一個一個死去,幾乎瘋掉,Connie卻仍想將她置諸死地,憤祥哀求Connie別再殺人,並答應給她幸福,Connie似被勸服,放了Miss鄭一條生路。
憤祥以為Connie已消除了怒氣,感到幸福快樂,告訴Connie很開心,卻因而遭Connie從天台推下樓,憤祥深感不解,在氣絕前才知道,原來Connie並非渴望得到幸福,只是單純地討厭別人幸福而已。
殺掉了憤祥以後,Connie又再一個人,繼續弧身上路。
3. 電影《黃海》沒看懂,請哪位給講一講電影的劇情,特別是最後一段在銀行里是什麼意思
劇情就是有人想殺教授,其中一個人是黑社會老大(排哪個司機和兩個人),一個是銀行職員(先是聯繫到朝鮮族黑老大排的是主人公)
黑社會老大是因為那個教授玩弄了自己的小情人,就是沒給自己面子,也有可能是很愛小情人。所以想殺教授。
銀行職員是教授老婆的小白臉。
中間一段細節就是黑老大以為是自己手下排了主人公,所以想殺人滅口。不想讓警方查處一點威脅到自己的。
《黃海》是由羅宏鎮編導,金允石、河正宇、趙成夏主演的一部韓國動作片。影片該片講述一名為了逃債而偷渡到韓國成為殺手的男人與追殺這名男子的另外一個殺手的故事。該片於2010年12月22日在韓國上映。該片獲得第47屆韓國百想藝術大賞最佳影片、第48屆韓國電影大鍾獎最佳影片提名。

(3)釣屍案電影完整版擴展閱讀
幕後花絮
1.該片獲得了美國20世紀福斯的投資,這是美國電影發行公司首次對韓國電影進行投資活動。
2.影片曾在中國大連、延邊、哈爾濱、齊齊哈爾等地取景。
3.影片早在2009年底開拍,但被異常氣候影響了進度,上映日期從2010年暑期推遲到了年底。
4.片中爆破場面在釜山市內拍攝,共動員參演人員150名、攝像機13台、機動車50輛、大巴20輛。拍攝得到了釜山影像委員會的大力支持,在市中心半徑3公里內實行交通管制。
5.河正宇為影片自毀形象,與往日型男大相徑庭,以致在首爾南大門取景時竟無人認出。
6.羅宏鎮表示希望將此片拍攝成如同電影《教父》一樣散發著強烈男人氣息的大製作電影。
7.河正宇在片中扮演的朝鮮族男子有著真實原型,其妻子還生活在中國延吉。
8.主演金允石與河正宇為影片專門練習了3個月的延邊風味的方言與麻將。
9.影片開機前,羅宏鎮在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做了一個月的背包旅行,進行實地考察。
10.為了更好地刻畫人物,河正宇在300天的拍攝期內不剪頭發、蓄須、減重,另一主演金允石則恰恰相反,為了配合角色需要,他短期內迅速增重8kg。
4. 百度百科-張衛東代表小說《談戀愛的時代》作品-張衛東,1994年03-16日現代小說詩文!
小說自編部分不要當真《談戀愛的時代》作者-張衛東
隨著婚齡的時代,都有著各自的所愛來結婚來談戀愛,讓我們來看看這個社會是怎樣
結婚的,是怎樣戀愛的,請欣賞話題一
公元2001年6月9日星期二,這一天。楊宇,找工作,突然間來到了東莞的某個廠,應聘進去以後很快就投入了工作。由於楊宇在公司里成績優秀,被老闆提拔上了副總經理,某一天下晚班他,無意間看上了那名女子。那名女子是廠里的員工魯麗,時而久知兩個人湊到了一起。有一天楊宇打電話約魯麗出去吃飯,魯麗答應了,兩個人面目笑容的來到了一家歌舞廳,楊宇和魯麗一起坐在了沙發上,兩個人親親我我,摟摟抱抱,打嬲打鬧,正當兩人玩得開心時,一個驚心動魄的響聲打破了整個房間,這時魯麗的手機響了起來,屏幕上顯示著丁曉勇的名字,這丁曉勇正是魯麗的男朋友,魯麗沒多想就掛斷了,誰知可想這一掛就帶來了巨大的災難。
天灰朦陰霾漸漸的亮了,外面下著淅瀝的朦朦細雨,大地猶如換上了干凈的新裝,這時電閃雷鳴風雨交加,忽然歌舞廳的門響了三聲,兩個人被敲門的聲音從夢中驚醒,魯麗恍恍惚惚的走到了門前揉了下揉眼睛。推開門一看魯麗嚇呆了,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一切是真的。來的這個人正是她的男朋友丁曉勇,丁曉勇上去就是對她山煽了三巴掌。丁曉憤怒的說:「你這個賤人。你都背著我做了些什麼事?丁曉勇一手推開了魯麗,魯麗倒在了地上,這時,丁曉勇拔出HXS手槍沖進去就擊斃了魯麗剛認識不久的楊宇,魯麗被嚇懵了,現廠慘不忍睹。
丁曉勇輕聲嘆氣的說,guess。這就是和我女朋友在一起的下場。丁曉勇把魯麗帶上了車。 2001年,7月13號星期一,服務員張某去385號房間打掃衛生突然發現地上紅紅的一灘血,當時被嚇的尖叫了起來,唞不經手的撥打了110,不大一會兒,警車嗚嗚嗚的就停在了歌舞廳門前,所有警員都下了車,徐警官走進歌舞廳裡面找那個報警的服務員和藹可親的對服務員說:「你這里是不是發生殺人案了,服務員心驚膽顫的說:「是的,你能不能說的詳細的呢?就是在昨天晚上有2個人突然說我要開房,然後他們就在裡面玩的很開心,所以我就沒多問什麼,直到第二天早上我去他那房間打掃衛生,突然發現地上有一灘血跡,我就報警了,其它的沒有了,警員把歌舞廳封鎖了,徐警官走到了案發現廠,在案廠發現了一個避孕套,及2枚彈殼,經過警方的調查檢測此人為丁曉勇年齡35歲,身高1米79體重68公斤,是我市最極為狡詐陰險的黑社會犯罪團伙,日夜難眠的警方終於把犯罪嫌疑人的模擬畫像繪了出來,警方把丁曉勇的模擬圖像貼滿了每個角落! 請欣賞話題四《丁曉勇殺人案沒破又來奇案》
2001年7月20日星期一丁曉勇把他的女朋友魯麗密秘的關在了一個小黑屋裡,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了,丁曉勇為了保證自己的安全想了好久,決定殺人滅口,於是就對她女朋友動了殺機,下午15點03分丁曉勇來到了關押魯麗的小茅屋裡,他那出一把鋒利無比的長刀把魯麗殺死後並慘不忍睹的把魯麗分屍了,這時丁曉勇把魯麗運到了一個人煙稀少的地方密秘的埋了起來。慌慌張張的丁曉勇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沒人知道他錯了,就在他埋魯麗的時候,不慎從他的身上掉下來了一張銀行卡。
時間如流,日月如梭碰巧有一位老頭去哪裡挖蚯蚓去釣魚,老頭挖著土他感覺底下的土軟軟的於是他使勁挖,不一會兒,老頭挖出來一個黑色的塑料袋,塑料袋裡還散發個股股臭氣,老頭打開塑料袋一看,他傻了眼!於是大喊,殺人了,殺人了,老頭這一喊招來了路邊的司機,司機立刻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警察趕往現場,對現場實施封鎖,相機咔嚓的拍照,不知道從哪裡又突然冒出來了記者在哪裡問,徐警官,記者說:「徐警官,你對這次的分屍案怎麼看呢,徐警官慢慢的說,我只希望此案快一點偵破,可是我最希望的是你們這些記者快點馬上消失,徐警官在現場撿到了一張銀行卡,他把銀行卡裝進了化驗帶里。請繼續等待題五《第一個殺人案和第二個殺人案全都破案,請繼續等待》張衛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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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屍奇案》
導演: 查傳誼
編劇: 鍾繼昌、鍾愛芬、林紀陶
主演: 吳鎮宇、葉童、黃秋生、梁思敏、秦沛
類型: 劇情、愛情、犯罪
製片國家/地區: 中國香港
語言: 粵語
上映日期: 1993-06-12
片長: 95 分鍾
又名: 變態溶屍、Legal Innocence
1989年的5月,一起溶屍奇案轟動香江。美麗的空中小姐Brenda(賀恩 飾)被人殺害,並投入強酸池中溶蝕分解。不久,其前男友汪德明(吳鎮宇 飾)及其現任同居女友Kitty阮(梁思敏 飾)作為嫌疑犯被警方拘捕。
一年後,備受感情困擾的社工Shirley(葉童 飾)出入女子監獄對Kitty進行心理輔導。此時Kitty的情緒極不穩定,為了汪德明先後兩次自殺。為了幫她重振生活的信心,Shirley來到赤柱監獄探訪汪德明。幾次見面後,汪開始向其袒露心跡以及和Kitty交往的經過,Shirley也向汪傾訴了自己的情事。擁有情感創傷的兩人對彼此漸生依賴,而Shirley也開始為汪德明的清白奔走呼告……

6. 香港十大奇案的Hello Kitty藏屍
Hello Kitty藏屍案發生於1999年的香港,是轟動一時的殺人案。案中23歲女死者樊敏儀,遭多人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個住宅單位,被迫飲尿、吃糞、嚴重毆打、燃燒身體,死後被肢解、烹屍,頭顱被塞進一個Hello Kitty洋娃娃之內。
三名行凶者陳文樂(案發時33歲)、梁勝祖(26歲)及梁偉倫(19歲)出庭應訊時,其中一人聽到控方述說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況後,仍發出嘻笑聲。香港法官阮雲道於2000年12月6日判案時形容:「被告喪心病狂、殘忍、冷酷無情、墮落、暴力及惡毒,並非人類對待人類所能做出的行為。」
2003年,該案件被香港人選為歷來最轟動案件中第四位,僅次於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及1992至93年的屯門色魔案。 在這宗案情兇殘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儀是一名夜總會舞女,1997年因籌措祖母的醫葯費,偷取任職皮條客的首被告陳文樂數千元港幣及其他財物(另一說是指毒品債)。首被告陳文樂於是吩咐次被告梁勝祖及第三被告梁偉倫向女受害人追債。女受害人為求還清債項,懷孕後仍繼續接客,3名被告將欠款不斷提高,受害人因無力償還,因而觸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勝祖及梁偉倫按照首被告要求,將受害人從葵涌麗瑤邨富瑤樓一單位押走,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1號3樓一單位。
當回到單位後,梁偉倫質問受害人為何不還錢、為何不肯回電話,連踢受害人超過50次。3名被告用木板封著該單位的玻璃窗,以滾油潑向受害人的口腔,在傷口上塗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糞便及喝尿。被告之後把燒溶的塑膠吸管滴在她的腿上,並命令受害人發出笑聲。受害人開始神志不清,並不時挑起傷口上的焦疤,被告於是以電線緊緊捆纏受害人雙手多個小時,之後又用鐵棍毆打她雙手。
數星期後,女受害人終於支撐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機燒她腳部,要她移動身軀。受害人其後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苯丙胺),在地上輾轉反側,狀甚痛苦,估計於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時臉部浮腫、牙齒流血、全身長滿水泡、傷口灌膿。 當被告發現樊敏儀已死去後,他們逐決定將死者肢解,先將屍體搬到浴缸中放血,鋸開骨骼,以膠袋盛著死者的腸臟,在浴室中以燙水烚熟,排水渠呈現類似肉類及牙齒狀的物體。
梁勝祖當時負責劏肚放血,劏肚後見有內臟漏出,於是站開嘔吐,梁偉倫亦因屍體太臭而作嘔,最後由首被告陳文樂負責分屍,肢解部分載於多個膠袋內,棄置於垃圾站。
陳文樂亦在房間內,以火水爐烹煮死者頭顱,忙亂間,他們將內臟棄置於屋內及隨手掉到大廈檐篷,並將一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開,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頭骨塞入後縫合。
當案件開審後,第一被告陳文樂被指從煲內取出女死者的人頭時,一面將半溶的頭發扯出,一面說:「乖乖地唔好郁,我幫你扮番靚!(乖,不要動,我替你裝扮!)」事後,陳文樂亦吩咐其餘被告將熟肉喂狗,但此項指令有否執行,則不可考,各人隨後四散。
藏屍期間,住在樓上一名姓黃的男住客,曾在大廈的熱氣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斷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攝錄機拍下情景,但有關片段後來已被洗掉。此後,該單位被空置,附近的鄰居卻多次嗅到單位內傳出強烈惡臭,報警求助,但警方到場後認為是垃圾臭氣,未有深入追查。 兇案發生後兩個月,九龍馬頭圍女童院內一名13歲女童阿芳、亦即第二被告梁勝祖的女友,向社工說自己做著相同的惡夢,夢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頭顱,她向社工傾訴時,將兇案和盤托出,社工於1999年5月24日報警。
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點證人,她本身是問題少女,1999年農歷新年期間,陳文樂邀請她及另一被告到事發單位居住。到處留宿的阿芳,有了固定居所,在案發期間,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強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龍油尖區警區一隊探員,帶同阿芳到達現場。阿芳疑因懼怕不敢上樓,只在樓下指出案發單位,警員帶備口罩及以膠袋包腳,以防屍蟲咬噬。當單位大門打開後,一陣屍臭味撲鼻而來;開燈後,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遠,倚在走廊牆邊。探員以鐵枝輕刺公仔內收藏的頭顱,感覺內有堅硬物體。由於死者人頭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滲出腥臭血水。單位內亦發現兩個仍未洗凈的不銹鋼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經烹煮人頭的器皿。兩煲周圍滿布屍蟲,煲內甚至盛著充滿惡臭的渣滓。
法醫官奉召到場後,在Hello Kitty內發現一個女性人頭,洋娃娃的棉花滿布屍蟲,頭骨已被人煲熟,由於皮肉及頭發組織已被破壞,無法進行DNA化驗。探員最終在現場檢走一批重要證物,包括一個無門冰箱、一把鐵錘及一個懷疑曾作烹屍用的瓦煲。
警方隨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記者報道前將疑兇拘捕。1999年5月27日,警方接獲線報,派出4名探員到達葵涌石梨邨石寧樓17樓一單位,即時沖入單位。當時首被告陳文樂與妻子阿佩正在做飯;翌日,次被告梁勝祖主動投案,第三被告梁偉倫在報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廣西。
由於知道梁已離境,警方遂將資料交給國際刑警協助追捕,直至年2月14日,中國大陸公安在執行其他任務時巧遇梁偉倫,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後得悉他在港被通緝,移交香港受審。 2000年10月9日,案件於香港高等法院開審,翌日成為香港多份報章的頭條新聞。3名被告被控以謀殺罪﹑非法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共三項罪名。在調查初期,警方苦於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死者就是樊敏儀,但因被告已承認非法處理屍體等控罪,加上污點證人阿芳的口供,於是落案控告三人謀殺罪名。
3名被告各自承認禁錮或阻止屍體合法殮葬,但全部否認謀殺罪,在自辯時亦互相推卸責任,如第二、三被告就聲稱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陳文樂所指使。後來的證人供詞指陳為黑社會和勝會的成員。
在開庭首日,死者男友吳志遠﹑家姑及兇案現場樓下二樓的情侶,及樓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吳志遠指1999年3月13日後,已再沒有見過死者,家姑指案發當日有二人上門找死者,另外樓上﹑樓下住客亦曾聽到單位傳出女子的叫喊聲。
審訊期間,警員經常要將案中的重要證物Hello Kitty洋娃娃仔搬入法庭,亦要將女死者的頭骨、藏屍冰箱及煮屍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傳出屍臭。當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從椅子上跳下,以膝蓋壓在受害人身上時,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發笑。
審訊時,庭外亦出現怪事。當辯方律師指被告只是非法處理屍體,根本不用談得太多之際,庭上的燈閃動大作,庭內所有人都非常愕然。梁勝祖在晚上押返羈留所,深夜他向著看守員稱:「我撞到鬼?(我碰見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儀的容貌。 踏入2000年11月,審訊進入尾聲。法官阮雲道指,控方證人均力指首被告陳文樂是「大耳窿(高利貸)」、黑社會大佬(頭目),參與販毒,但不管這些刑事案底是否真有其事,今次碎屍案跟上述背景全無關連,陪審團只應集中判斷三名被告陳文樂﹑梁勝祖和梁偉倫有沒有毆打虐待和肢解樊敏儀。
辯方三位大律師指,出任控方特赦證人的女童證供薄弱,亦沒有親眼見到樊臨死前的情形,可能並非3名被告親手殺害樊等等,阮雲道表示特赦證人必須說真話,其證供可信程度不應因為她年紀小而打折扣。
2000年12月6日,陪審團以6比1大多數作,裁定3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法官阮雲道決定以最嚴厲的判刑,判處3人終身監禁。
阮雲道指他們服刑最少20年才可申請覆核減刑,並嚴斥被告嚴重危害社會,形容為「近年從沒有聽過這樣殘忍﹑變態﹑墮落﹑暴力﹑麻木不仁﹑手段兇殘的案件,以這樣的手法加諸別人身上,連禽獸亦不會這樣對待同類。」
他指考慮判決終身監禁的三個准則為:
罪行的嚴重性是否需要判決較長刑期;
視乎被告的性格﹑背景將來會否再犯;
若再犯案會否為公眾帶來嚴重的後果,尤其是風化案及暴力罪行。
法官稱,雖然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力指他們不合乎上述條件,但法官認為三被告有心理變態傾向﹑精神不穩,與他們接觸的人可能有危險,符合判決終身監禁的條件,法庭須保障社會大眾。由於3人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同被判監三年。陳文樂及梁偉倫承認非法禁錮罪,判監四年,而梁勝祖因不認罪,被判囚六年;最後兩項罪名與誤殺罪同期執行。
三名被告聞判後,表情各異,首被告表現冷靜,次被告眼眶發紅,第三被告則深深嘆一口氣。梁偉倫的兄長聞判大力擊打法庭玻璃。 三名被告被判終身監禁後,均提出上訴,但陳文樂與梁偉倫的申請被駁回,只有梁勝祖獲准上訴。上訴庭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梁勝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沒有到案發單位,而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雖有要求陪審員考慮梁勝祖是否與其餘兩被告「合謀」死受害人,但卻沒有引導他們考慮梁的「離開」,是否足以終止與另兩人的「合謀」關系,上訴庭認為,原審程序上出現了重要錯誤,令定罪不穩妥,故推翻原判,案件發還重審。
梁勝祖在上訴初期,否認有誤殺,但重審時卻改口承認誤殺。辯方律師指梁的角色,與另外兩名被告不同。當他目睹受害人痛極呼喊,一度鼓勵受害人盡快還債,好讓她早日獲得釋放;而梁當日亦親自到警署投案自首;而他亦決心改過,在獄中參加基督教聚會接受教會薰陶;同時,自2013年上訴得直之後,案件發還重審之後,他便一直感到困擾,故最後,他決定認罪。律師又表示梁至今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考慮刑期的整體性而給予輕判。
2004年3月,上訴庭法官高嘉樂基於案情嚴重,需時考慮適當的量刑起點,其後改判梁勝祖入獄18年。不過,梁於原審時承認非法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埋葬而被判刑9年,由於此罪名未提上訴,故定罪仍會維持。 屯門色魔案,本名林國偉,曾多次在香港新界屯門區犯下強奸、搶劫和謀殺,令居住在屯門區的女士人心惶惶,並令香港於1990年代哄動一時。後來香港警方在屯門加強巡邏,逼使其遷出土瓜灣,並在該區犯案。
1993年他在犯案後邀受害人約會,受害人報警。警方保護下受害人答應赴約,並將林國偉當場拘捕。後來證實被其侵犯的女子多達13人,當中3人被殺。林國偉最後被判終身監禁。
在香港奸殺罪案個案上,「屯門色魔」是繼「雨夜屠夫」林過雲後,最廣為人知的一人。 1992年4月24日凌晨3時許,當時僅21歲、住在屯門大興邨的林國偉,在屯門公路上喝著啤酒駕車,此時一輛的士在他車旁掠過,的士內一名夜歸少女長發披肩。林國偉被捕後曾描述,該女士的容貌與她前女友相像。他於是開車追貼的士,直至少女在屯門友愛村愛明樓下車。
年僅19歲的少女在電梯大堂等候電梯,林國偉藏匿在暗角。待電梯到後,他一個箭步撲出,閃身進入電梯之中,強勁勒緊少女頸項,把她硬扯出電梯,並於後樓梯將她強奸。隨後搶走她的手袋及金飾。這是林國偉首宗案件。
1992年6月,一名32歲夜總會女侍應凌晨4時半下班後,乘的士回到屯門建生村時,成為他第二個獵物。再隔兩個月,他在凌晨時份於屯門新禾里將一名39歲女子扼頸,拖入草叢強奸。
上述2名受害女子均即時報案,令警方留下了林國偉的精液樣本,惟受害人在混亂中未能認清凶者面貌,只得一些模糊的印象,如身材、發型、口音等,令警方束手無策。
1992年12月,他先後再在屯門區出沒犯案。該月3日,大興村一名女子深夜回家時,突然被人從後勒頸扼暈,蘇醒後方發現被人強奸及洗劫,翌日與親友報警。28日,另一名女子與丈夫唱卡拉OK,丈夫因上早班先行離去,結果她回家時不幸在梯間被強奸。
1993年2月24日凌晨四時許,林國偉再次出動,對象是一名50歲的家庭主婦,她當晚與朋友打麻將後,獨自回到友愛村,被林國偉扼頸拖至梯間。這一次,林國偉用力過度,將對方勒死,他未有將受害人強奸,但在她身上射精,並劫去受害人的手袋。兩個月後,一名22歲的唱片騎師深夜回到大興村的住所,亦被林國偉扼斃及強奸。兩名受害人的財物,同被林所奪去。
在調查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林國偉因為風聲太緊,搬到紅磡區姊姊家中暫避,因住所鄰近土瓜灣益豐大廈,93年5月24日凌晨4時,將23歲卡拉OK公關劉小敏強奸,他事後竟意圖與對方「做朋友」,被女受害人重摑,林國偉將她扼斃。
同年8月,他看中了另一名21歲少女。在同區的美景街強奸一名少女後,迫對方交出電話號碼,林數日後再致電受害人相約外出,被埋伏探員拘捕,經精液的DNA鑒證,證實他正是為為禍兩年的「屯門色魔」,先後在友愛村、大興村、益豐大廈、紅磡下鄉道及美景街,強奸及搶劫9女子,殺害當中3人。 連續多宗強奸案在屯門區發生,引起當時區內居民大為恐慌,有街坊亦曾自行組織互助小組,護送女士歸家。當時警方已相信色魔必定極為熟悉區內環境,有可能是區內居民。
負責調查該案的是已故香港警隊總督察王永基。在案情分析時,警方發現兇手犯案後,能在極短時間內,前往不同地區的銀行提款機,以受害人的提款卡提取金錢,鎖定兇手必定是有車一族,利用車子跟蹤受害人,施暴後再駕車而逃。
警方隨後發現,接載首名受害少女的計程車士司機,潛意識中依稀記得事發當晚,曾有一輛私家車尾隨。警隊於是邀請催眠師楊志滔協助,在催眠效力下,司機能描述出該白色車是日本車,並且說出車牌中的數個號碼及車款型號,事後證實這些資料相當准確。
香港警方其後向入境事務處取得過萬名市民的個人資料,利用人手逐一輸入電腦分析,再根據疑犯的簡單資料,將可疑人物收窄至數百人。警方亦在區內安排女警作「香餌」,希望引林國偉上釣。最後,林國偉因為相約案中受害人觀看電影,被警方拘捕。
當林國偉落網時,由於受害者大多是被人從後襲擊,無法認出色魔的容貌,案發時亦沒有目擊證人,香港警方法證部門利用當時剛引進的DNA技術,分析殘留在受害人衣物的精液,成為這宗案件確認犯案人身分的最關鍵證據。
在被捕初期,林國偉一直保持沉默,不願作供,王永基看準林國偉渴望與人傾訴的弱點,以傾談方式誘他說話。他於是將整個犯案過程供出,並說招供後感到心情較舒服。1994年9月,案件開庭。期間,沒有任何親友在庭上出現。 林國偉在庭上承認15項強奸及行劫罪,否認餘下的3項謀殺罪,堅稱自己是錯手殺人,庭上的受害者家屬反應激烈。
辯方律師找來兩名精神科醫生替林國偉辯護,精神報告指他自幼缺乏家庭溫暖,林國偉有5兄弟姊妹,母親於林3歲時出走,父親酗酒殘暴,形成他孤僻的性格,朋友極少,喜歡欺負小動物。中一輟學,愛好飛車,在工作常遇挫折,感情路上常被拋棄,以酒精和自慰解決空虛,惡性遁環下形成精神失常。
不過控方指,被告只是患上反社會人格的疾病,並非精神病。這宗案件原有127名證人,聆訊本需兩個月,但基於被告人認罪,聆訊縮減至5天。
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3項謀殺罪成,需判處終身監禁。法官認為,被告犯案時間極長,暴戾非常,對社會危害性巨大,連同另外8項強奸罪,法官罕有地重判他11項終身監禁,以顯示案件的嚴重程度。在香港,強奸罪一般入獄為5至15年,只有最嚴重的強奸罪會判處終身監禁。

